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2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7-03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
厅。
    (三)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永林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1
           表)9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421,315,6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170,411,366 股的 60.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含股东授权代表)2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285,842,317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0%。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
           东(含股东授权代表)6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473,381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合格二级资本债
           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 1 项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股
 1                                             10,421,245,277       99.9993%     70,421      0.0007%          0      0.0000%     通过
       东回报规划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不超过人
 2                                             10,421,117,999       99.9981%    197,699      0.0019%          0      0.0000%     通过
       民币 300 亿元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股
 1                                               462,406,685        99.9848%     70,421      0.0152%          0      0.0000%     通过
       东回报规划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不超过人
 2                                               462,279,407        99.9573%    197,699      0.0427%          0      0.0000%     通过
       民币 300 亿元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斌、刘中祥;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