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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资产
管理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资管子公司名称为“平银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可根据监管规定和经营需要调整,
包括分期到位及逐步增资,并可择机引进战略投资者。
    本次投资不构成本行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
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的表决情况
    2018 年 6 月 6 日,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公司名称为“平银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可根据监管规定和经营需要
调整,包括分期到位及逐步增资,并可择机引进战略投资者。
    2、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资管子公司筹建、申请和设立、登记等各项事
宜,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文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具体实施和相
应调整,并可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辅助筹建工作。
    设立资管子公司尚需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行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可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的交易主体地位和组
织架构,并有效防范和化解主体风险,是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本行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不会对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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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足率及其他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本行设立资管子公司尚需监管机构的批准。
    四、备案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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