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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
飞、陈心颖、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郭建、郭世邦、姚贵平、王春汉、王松奇、
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 14 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孙
永桢和王群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经营管理层 2019 年核销及处置不良资产业务权
限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对管理层业务授权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同意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2019 年股息发放方案,具体如下:
    1、发放金额:以优先股发行量 2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基数,
按照票面股息率 4.37%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 4.37 元(含税)。本行
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 8.74 亿元(含税)
    2、计息期间:2018 年 3 月 7 日至 2019 年 3 月 6 日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6 日
    4、除息日:2019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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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派息日:2019 年 3 月 7 日
    6、发放对象:截至 2019 年 3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平银优 01 股东
    7、派发方式:本行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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