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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可转债代码:127010                                         可转债简称:平银转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中山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
陈心颖、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郭建、姚贵平、郭世邦、王春汉、王松奇、韩
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 14 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孙
永桢和王群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数据治理工作指引》。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9-2021)》。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券的议案》。
    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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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规模: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期限:本次债券存续期与我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5、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
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后,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经营管理层根据相
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减记型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核准后在授权
有效期内分期发行、首期不超过 200 亿元以及后续在监管机构核准范围内安排剩
余额度发行等。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
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须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 2018 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及 2019 年资本充足
率管理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 2018 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2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9-2021)》;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 9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 5
和 7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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