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本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公司独立董事: 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 日期:2019 年 4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