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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科A: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03-3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
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
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
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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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
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
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
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进一步加强覆盖总部、各子公司及各业务部门的三级自
我评估体系,并全部纳入评价范围,持续组织总部各专业部门及各子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
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自我评价。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
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成本、资金、采购、投资、对子公司管理、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同时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监事巡查等方式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规
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
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
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
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
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
作效率。董事会 11 名董事中,有 4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
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要经过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
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除了通常的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外,还通过组织对子公司的巡视,加强对各子公司业务监督。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
权,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坚持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
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
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指导及协调
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在内控责任方面明确各子公司第一负责人为内控第一负责人,落实各一线公司各
部门的内控责任,在总部统一的管理框架下,自我能动地制定内控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
总部及一线公司持续进行内控宣传培训工作,提升各级员工的内控意识、知识和技能。
    公司总部设立财务与内控管理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完善等日
常工作,通过梳理业务流程、编制内部控制评估表、内控调查表、调查问卷、专项研讨会
等,组织总部、各子公司、各业务部门进行自我评估及定期检查,推进内控体系的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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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总部各专业部门及各子公司均设有内控专员等相关内控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内部控
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了财务共享中心,负责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报销、付款等业务,
通过将基础财务会计工作归集到财务共享中心集中处理,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加强款
了付款审批流程中的职责分离控制,推进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未来财务共享中心将在
财务核算及系统应用支持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监察工作,通过开展综合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
调查等业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
性进行监督检查,促进集团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
部控制缺陷,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向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管理层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采
取积极措施予以整改。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作为
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人力资源部每年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组织具体培训活动,培养专业人员全面的知识和
技能。
      为进一步完善万科职业道德风险防范体系,公司设立了“万科阳光网”作为举报职务
舞弊的专门网站,用于宣传万科的反舞弊政策,收集各类举报信息,预防和发现职务舞弊。
公司还建立了全体员工的潜在利益冲突申报平台,发布了《职员职务行为准则》、《员工内
部购房制度》等制度,并对员工购置万科物业的情况进行公示。

    (5)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创造健康丰盛的人生”的核心价值观,倡导“客户是我们永远的伙伴”、
“人才是万科的资本”、“阳光照亮的体制”及“持续的增长和领跑”等价值理念,专注
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生活空间和服务,充分尊重人才,追求开放透明的体制和公平的回报,
积极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和市场地位的提升,推动公司向绿色企业转型,在投资者、
客户、员工等各方面,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均好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每年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目标与行动”专题
活动,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公司目标和价值观的宣讲。在任用和选拔优秀人才时,把持续培
养专业化、富有激情和创造力的职业经理队伍作为公司发展的一项重要使命。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
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动态
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并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由相关部门负责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外部风险因素以
及财务状况、资金状况、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内部风险因素进行收集研究,并采用定量
及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为管理层制订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依据。
     2014 年度,面临行业由黄金时代向白银时代的转变,公司也积极推进组织治理模式的
变革,应对新的挑战。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激发管理团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管理
团队与股东之间的利益纽带,提升组织绩效,改善公司治理,公司开始尝试推行事业合伙
人机制。在项目层面,建立跟投机制,员工在一定比例内可以投资公司的新项目,项目的
管理人员必须投资。新的机制将员工利益和项目发展结合在一起,员工在销售推进、成本
节约、运营效率提升等方面体现更大的主人翁意识;在公司层面,推进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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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公司合伙人通过券商集合计划购入股票,从而将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和股东利益更紧密
地结合在一起。事业合伙人制度把公司员工和公司的未来联系起来,为公司的发展和转型
提供有力的组织机制支持。

    3.控制活动

    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1)职责分离控制
      公司对岗位设置按照职责分离的控制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
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各项需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
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日常审批业务通过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自动
控制以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制定了
《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及各项具体业务核算制度,加强集团会计管理,提高会
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核
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通过设立台账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记
录、管理,坚持采取定期盘点以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5)经营监控
      公司通过编制营运计划及成本费用预算等实施预算管理控制,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
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并通过对营运计划的动态
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评估预算的执行效果。

    (6)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制定了《万科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明确规范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
规范透明、绩效导向原则,按期组织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使绩效考核结果能为薪酬分配、
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薪金福利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
    公司将上述控制措施在下列主要业务活动中综合运用,并重点关注销售、成本、资金、
采购、投资等高风险领域,同时对各种业务及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① 销售
    2014 年度,公司持续深化销售管理各方面业务的管控措施。在项目销售管理方面,公
司继续加强销售服务、销售组织、广告及宣传、信息公示等方面管理要求,完善相关制度,
并通过检查、宣导等方式促进落地执行,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在营销费用和采购方面,
公司发布并全面执行《营销费用与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遵循岗位职责分离、流程明晰、
授权审批等原则,并全面上线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营销费用预算编制、供应商确定、合
同签订、采购执行、验收付款等业务的全程控制和记录;在营销实际业务审批流程方面,
所有业务操作均需履行公司设定的审批流程,其中重大和关键业务操作必须由子公司管理
层审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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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成本

    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成本相关流程的管控。目前已制定包括《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企
业成本核算指导》等在内的成本管理制度,不断推动成本适配,实施成本对标管理,严格
管控成本。公司使用成本管理软件,对项目运作全过程成本信息进行计划管理和动态跟踪
记录。此外,各公司财务部和成本部通过定期的成本清查、成本核对工作,保障子公司动
态成本数据准确性,总部与区域通过开展成本检查等工作对子公司成本信息反映的及时性
和准确性进行监督。

    ③ 资金

    公司的融资与结算业务由总部统一管理。目前公司已制定包括《万科集团资金管理制
度》、《万科集团资金业务操作细则》等在内的制度,明确公司资金管理、结算要求,加
强资金业务管理和控制,从而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证资金安全。各子公司银行账户开销
户均需由资金管理部审批确认;所有对外融资也由资金管理部统一安排,经各级负责人审
批后方可进行;付款方面,公司主要经营付款由资金管理部统一结算。同时,资金管理部
通过定期编制月度动态资金计划、年度资金计划以加强资金管理的计划性,并对子公司的
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及时调整资金安排。

    ④ 采购

    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采购业务的管理控制。制定包括《工程采购管理办法》、《工程
采购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细则》等在内的工程采购管理制度,以规范采购业务操作。
通过招投标等多种采购方式,兼顾采购的效益、效率、竞争和规范性,并运用采购管理平
台提升采购的透明度。每一次采购均严格进行资质预审、经济标和技术标评审,在公平、
公正、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供应商,以保证质量、服务和性价比的合理性;通过集
中采购,整合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最大限度发挥采购规模优势,实现规模效益;集团各
子公司均使用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业务和供应商管理,将第三方进行的工程质量综合评估与
供应商评估、分级挂钩,并对外发布万科合格供应商名录。继续加大对项目采购规划、采
购计划的管理,保证项目交付。在工程款支付环节中,增加了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

    ⑤ 重大投资

    公司战略投资营销运营管理部负责管控投资业务,目前已制定包括《万科集团新项目
发展制度》、《万科集团投融资管理办法》等在内的投资管理制度,定期发布投资策略,
并使用新项目决策平台对新项目投资进行管理。公司始终坚持“精挑细选、坚持投资主流
市场”的策略,重点考虑价格的合理性和风险的可控性,严格评估项目收益的可行性,通
过严格的分级授权审批程序对新项目投资实施全程监控,确保新项目获取安全、合法、审
慎、有效,并建立项目跟投制度,员工将同步投资公司所获取的新项目。集团总部把握投
融资战略和原则,统筹资源配置及风险管控,主导非普通项目、新进入城市、非传统住宅
业务的投资决策,区域本部在集团投资额度管理办法及投资管理制度引导下,负责本区域
各一线公司普通新项目的投资决策,所决策新项目经总部相关专业部门联合评审后,报由
公司管理层组成的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备案;项目投资金额
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授权的,需在报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⑥ 对子公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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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构建了总部、区域、一线的多层级架构体系。在多层级架构体系下,总部对区域
本部和子公司的授权和职责划分坚持职责分离原则;总部各专业部门统一制定相关制度,
对一线公司进行专业指导;并通过内部审计、专业检查、监事巡查等手段,检查、监督公
司各层级职责的有效履行。
    1)公司对子公司的设立、转让、注销等业务实施控制,制定了包括《万科集团法人事
项管理办法》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法人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规范各
项股权变更业务的控制流程。对于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子公司设立、对外转让股权、
子公司注销清算等业务,除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外,还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加以实施;对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的法人事项则在管理层履行决策后,报董事会
备案。
     2)重大事项报告与审议方面,公司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报告渠道和方式,已制定了《万
科集团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各类定期、不定期专题办公会议制度,以及时把握集团的整
体经营状况,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子公司定期向总部上报各类经营信息,对临时重大
事项,即时向区域或总部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报告。
     3)财务核算管理方面,各子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总部财务与内控管理部制定并
修订了包括《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万科集团内部往来、内部交易核算规范》
等一系列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指导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报告期末,各子公司须按
照总部财务与内控管理部发布的“结算通知”要求报送各项财务报表及管理报表,每季度
末由总部财务与内控管理部对各子公司的核算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
    4)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了《万科集团地产系统奖励制度》、《地产
公司计息负债率管理办法》、《万科集团资本投资与融资管理办法》、《地产公司内部融
资管理办法》等,分别从激励考核、资本与负债管理、新项目投资资金管理、内外部融资
管理等方面规范子公司资本投资、融资及运营管理等经营行为,以保证集团经营导向的贯
彻落实。
     5)对于新并购的子公司,公司积极加强业务整合,通过应用集团统一的内部信息系统
平台,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及传递。与此同时,公司还通过企业文化宣讲、内部培训、内部
交流等方式,促进加快企业融合进程。

    ⑦ 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开、公允、自愿、诚信原则,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价格
定价,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对相关交易进
行评价并按规定披露,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必要的授权批准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明确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重大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后,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时,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

    ⑧ 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规定担保业务评审、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
求,规范对外担保业务,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所有担保事项由总部统一控制并做
后续管理,原则上公司除因住宅销售业务对部分业主提供按揭担保外,不对外(非关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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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提供担保。由于并购产生的无法避免的担保业务,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提
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定担保事项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予以实施。必要时
对外提供的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以规避由担保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⑨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并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⑩ 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通过分级审批控制保证各类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跟踪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披露要求以及公司须披露的信息。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在咨询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意见后,由
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后进行披露。公司选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网站和香港联合交所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作
为信息披露的渠道,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
专人负责回答投资者所提的问题,相关人员以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作为回答投资者提问的依
据。同时通过公司外部网络中的投资者关系栏目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与更广大的投资者进
行广泛交流。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对外公
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公司对所披露信息的解释由董事会秘书执
行,其它当事人在得到董事会授权后可对所披露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明。董事会办公室
根据规定对全公司范围需要披露的信息进行汇总,在该等信息未公开披露前,所有相关人
员均应履行保密职责,凡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处罚,情节
严重的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并视情形追究法律责任。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包括《万科集团信息管理办法》、《万科集团信息保密制度》等在内的各
项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传递活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
与管理快报、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全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
    公司致力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安全方针、策略和制度,以保
护公司信息资产安全。通过持续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信息流程、整合信息系统,不断提
高管理决策及运营效力。流程与信息管理部作为信息化工作的执行及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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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系统、业务运营系统和办公管理系统的规划、开发与管理,组织公司各类信息系统的开
发与维护,在全公司范围内提供信息系统共享服务。
     在与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和员工关系方面,公司已建立起较完整透明的沟通渠道,
在完善沟通的同时发挥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作用。对客户,公司本着“与客户一起成长,
让万科在投诉中完美”的客户理念,设立了覆盖总部、地产、物业及网络方式的多种投诉
沟通渠道,与客户进行良性互动;对投资者,公司除了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司信
息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访问公司网站、直接到访公司、参与公司组织
的网络路演和见面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公司建立网络辅助系统及时响应投资者的各类
需求,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互动加强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对员工,
设立多条内部沟通渠道,保证沟通顺畅有效;对合作伙伴,倡导合作共生共赢,保持良好
的合作关系。万科统一要求签订阳光合作协议,表明万科价值观和对员工的廉洁要求,明
确举报渠道。各子公司重大节日向合作伙伴发送廉洁提示,促进与合作伙伴的健康合作关
系。

    5.内部监督
    公司已经建立起涵盖总部、区域、一线多层级的的监督检查体系,通过常规审计、专
项调查以及聘请第三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业务领域的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有
利于提高内控工作质量。公司设立专门负责受理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专业反舞弊网站万科
阳光网 (http://5198.vanke.com),并对外公示,提供多种举报渠道,鼓励实名举报,实行
查实有奖政策。审计监察部履行内部反舞弊职能,开展专项调查,发挥监督作用。监事会
建立了对各子公司的巡查机制,通过现场走访、员工约谈等方式,共同促进内控管理水平
提高。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
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
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不同量化指标采用孰低原
  则确认缺陷):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8
                                             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潜在错报金额>合
  经营收入潜在错                             入的 0.5%<潜在错报
                    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                            并会计报表经营收
  报金额                                     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0.5%                                          入的 1%
                                             经营收入的 1%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潜在错报金额>合
  利润总额潜在错                             额的 1.5%<潜在错报
                    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并会计报表利润总
  报金额                                     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1.5%                                          额的 3%
                                             利润总额的 3%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潜在错报金额>合
  资产总额潜在错                             额的 0.5%<潜在错报
                    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并会计报表资产总
  报金额                                     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0.5%                                          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
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
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
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
负面影响、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3‰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
       重要缺陷
                    表资产总额的3‰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
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隐患;
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针对内部管理风险,提出了“实质内控”的内控管理模式,关注内控的建设,强
调对风险的实质性消除或降低,避免内控缺陷的重复发生。同时,注重通过 IT 手段或流程
方法根本性地解决问题,最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公司自我评价及整改,截至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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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 31 日,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
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




                                              董事会主席(已经董事会授权):

                                                          王石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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