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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科A: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2015-08-04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补充更正公告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权益变动报告”),权益变动报告中披露的钜盛华的权益变动情况部分是通
过证券公司的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实现。该业务系证券公司权益衍生工具的创新业
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的规定,以及本着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为帮助投资人理解
该业务实质及各方之间的关系,现将券商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相关安排作进
一步补充说明,同时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内
容补充如下:




    补充更正前: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原第四节)

    截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人寿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 A 股 102,945,738 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
0.93%。

    截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 A 股 449,615,060 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 4.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原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如下图:

                                  姚振华


                                       100%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9%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后: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人寿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 A 股 102,945,738 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
0.93%。

    截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 A 股 28,040,510 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 0.26%;
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 421,574,550 股万科 A 股股票收益权,占万科现在总股本
的 3.81%。

    在收益互换合约中,钜盛华将现金形式的合格履约保障品转入证券公司,证
券公司按比例给予配资后买入股票,该股份收益权归钜盛华所有,钜盛华按期支
付利息,合同到期后,钜盛华回购证券公司所持有股票或卖出股票获得现金。合
同终止事件包括交易一方及其履约保障提供方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因合并造成
    的资信降低和其它终止事件。具体交易安排如下: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之间,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河证券”)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公司的投资指令共买入万科 A 股
    股份 297,320,213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 2.69%。本次收益互换协议的有效期限为
    从 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之间,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证券”)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公司的投资指令共买入万科 A 股
    股份 124,254,337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 1.12%。本次收益互换协议的有效期限为
    从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及其它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其它关系如下图:

                                        姚振华


                                              100%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9%

        股    股票收益权                                   股票收益权
银河证券股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2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钜盛华与前海人寿系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补充和更正外,原《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