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关于子公司诉讼撤诉的公告2018-09-04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撤诉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受理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北大
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泰”)与自然人胡小泉就注射用三
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冻干粉针剂及其生产方法的专利权权属纠纷诉讼,案号为
(2018)粤 03 民初 2338 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
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一、诉讼撤诉的基本情况
因山东华泰起诉胡小泉存在未尽事宜,山东华泰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出撤诉申请。山东华泰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
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撤
诉。”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撤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 03 民初 2338 号。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