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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农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决议中的中小股东含义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兰香一街 2 号海王星辰大厦 13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翔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1
股份 42,305,0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7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名,

代表股份 27,341,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58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名,代表股份 14,963,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190%。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 5 名,代表股份 7,497,5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2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

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6,129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8,9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497,581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

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6,129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8,9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497,581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

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6,129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8,9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497,581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

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4,025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1,004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5,477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99%;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92,104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01%。

   5、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4,025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1,004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5,477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99%;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92,104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01%。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4,025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1,004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9%。
                                    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5,477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99%;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92,104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01%。

   7、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4,025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1,004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5,477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99%;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92,104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01%。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4,025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1,004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5,477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99%;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92,104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01%。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4,025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11%;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1,004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5,477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99%;

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92,104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01%。
                                    4
   本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     是否当
                  议案名称           总得票数(股)
  编号                                                得票数(股)       选
         选举黄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
 10.01                                  27,343,261        2,142,313      是
         独立董事
         选举李琛森为第十届董事会
 10.02                                  27,343,261        2,142,313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徐文苏为第十届董事会
 10.03                                  27,342,261        2,141,313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吴涤非为第十届董事会
 10.04                                  27,342,261        2,141,313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徐愈富为第十届董事会
 10.05                                  27,342,261        2,141,313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刘多宏为第十届董事会
 10.06                                  27,342,261        2,141,313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苏勤为第十届董事会
 10.07                                  15,342,984       15,342,984      否
         非独立董事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     是否当
                  议案名称           总得票数(股)
  编号                                                得票数(股)       选
         选举曾凡跃为第十届董事会
 11.01                                  27,344,261        2,143,313      是
         独立董事
         选举肖永平为第十届董事会
 11.02                                  30,136,365        4,935,417      是
         独立董事
         选举陈欣宇为第十届董事会
 11.03                                  27,343,261        2,142,313      是
         独立董事
         选举仇夏萍为第十届董事会
 11.04                                  13,255,700       13,255,700      否
         独立董事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得   是否当
                  议案名称           总得票数(股)
  编号                                                票数(股)         选
         选举林绮霞为第十届监事会
 12.01                                  34,111,325        4,701,477      是
         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阮旭里为第十届监事会
 12.02                                  34,111,325        4,701,477      是
         股东代表监事

                                    5
四、听取事项:《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贤榕、徐兵律师

    3.结论性意见:国农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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