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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星源: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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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葵
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就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
陈述、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电子文档、有关副本材料或复
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
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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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局于 2017 年 6 月 1 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了《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司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现场
会议的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及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下午在深圳市龙
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
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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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3     】人,
持有公司股份【246,524,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 23.289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有:公司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 】
人,持有公司股份【245,181,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 23.162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局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局聘请的其他人士。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8】人,持有公司股份【1,34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0.1269 】%。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于本次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件,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集人资格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局。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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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议本司 2016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审议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会议通知中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对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以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现场会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计数字,当
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本司2016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同意【245,207,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 99.4659】%,【 1,316,800】股反对,【   0 】股弃权。


    (二)审议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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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 意 【 245,192,775 】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额 的

【 99.4598】%,【 1,331,800】股反对,【              0    】股弃权。


    (三)审议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 意 【 245,207,775 】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额 的

【99.4659】%,【 1,316,800】股反对,【               0    】股弃权。


    (四)审议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 意 【 245,207,775 】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额 的

【99.4659】%,【 1,316,8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五)审议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 意 【 245,184,775 】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额 的

【99.4565】%,【 1,339,800】股反对,【           0       】股弃权。


    (六)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 意 【 245,207,775 】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额 的

【99.4659】%,【 1,316,800】股反对,【           0       】股弃权。该议案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 意 【 245,207,775 】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额 的

【99.4659】%,【 1,316,800】股反对,【           0       】股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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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显示上述议案均获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局秘
书签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上述法律事项出
具,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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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负责人:    杨 逍                       赵   焕




                                       谢 伟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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