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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星源: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已经本公司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局会议、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后续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符合相
关政策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5 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不少于 1,369.86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 1.29%,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
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
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每日 8: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17 号华乐大厦
3楼
      联系人:罗晓春
    联系电话:0755-82208888
    联系传真:0755-82207055
    邮政邮编:518001
    电子邮箱: xiaochun@sfc.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