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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星源: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通知2019-06-26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 司 已 于 2019 年 6 月 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司董事局。本司第十届董事局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司股东。
    (2)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2019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 点由深南东路 2017 号华乐大厦乘专车前往)。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8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新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
          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其中提案6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上的
董事局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5)、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7)、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19-022)、本司 2018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9-024)、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 2019-019)、独立董事对 2018 年报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 2019-021)、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2019-025)、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8)。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7.00         关于新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            √
      8.0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累积投票
      提案
                                                        应选人数(9)
    9.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人
    9.01                        丁芃                          √
    9.02                        江津                          √
    9.03                      郑列列                          √
    9.04                      林健武                          √
    9.05                        陈斌                          √
    9.06                  丹尼尔保泽方                        √
    9.07                      雍正峰                          √
    9.08                        赵剑                          √
    9.09                      吴祥中                          √
                                                        应选人数(5)
   10.00                   独立董事选举
                                                              人
   10.01                      陈吕军                          √
   10.02                        樊勇                          √
   10.03                      王玉涛                          √
   10.04                      翟进步                          √
   10.05                        邹蓝                          √
                                                        应选人数(3)
   11.00                     监事选举
                                                              人
   11.01                      王行利                          √
   11.02                      方良兆                          √
   11.03                      刘敏儿                          √
特别提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9,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9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5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
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选举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3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
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9:00 至12: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3楼。

    4. 联系电话:0755-82208888;传真:0755-82207055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05”,投票简称为“星
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1.       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案
   6.00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       √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新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     √
              标准
    8.0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累积投票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
    提案                                                    举票数
    9.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9)人
    9.01                    丁芃             √
    9.02                    江津             √
    9.03                  郑列列             √
    9.04                  林健武             √
    9.05                    陈斌             √
    9.06            丹尼尔保泽方             √
    9.07                  雍正峰             √
    9.08                    赵剑             √
    9.09                  吴祥中             √
   10.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5)人
   10.01                  陈吕军             √
   10.02                    樊勇             √
   10.03                  王玉涛             √
   10.04                  翟进步             √
   10.05                    邹蓝             √
   11.00                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11.01                  王行利             √
   11.02                  方良兆             √
   11.03                  刘敏儿             √
特别提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9,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9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5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
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选举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3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