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7-08-18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17-034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 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
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金融机构借款或用于项目建设。具
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
求确定。
3、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具体期限及品种构成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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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确定。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票面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
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与主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
或分期发行。
6、担保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将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7、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和联席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中期票据。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
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本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
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相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
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门报批,确
定具体发行总额、发行期次、发行时间、发行条款、发行期限、发行利率、资金
用途等;
2、在授权范围内,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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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4、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所有中介机构;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授权期限自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
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定期会
议决议》;
2、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进展
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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