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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振业A: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11-10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17-050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 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深振业A,证券代码:000006)自2017年9月11日开市起停

牌,并于2017年9月2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

牌期满1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1日开市起继

续停牌1个月。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11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目前有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公司预计

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董事会,

并审议通过了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

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1)本次重组拟注入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深圳市投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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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具备注入条件的科技园区等资产;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

       (3)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我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前述标的资产,不涉及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商谈中,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与我公司同为深圳市国资委控制,本次交易完成

后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审计机构

正在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机构正在就历史数据进行验

证并开展评估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的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性质,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方案确定后,重组相关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

内部审议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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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各中介机构正在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在公司停牌期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同时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

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首次登记和申报。

    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具有一定的

复杂性,目前有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

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为保障本次工作的顺利进

行,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和停复牌事项的相关规则,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三、承诺事项

    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若公司预计在继续

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视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

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

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

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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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

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

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

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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