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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振业A: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19-03-3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18 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企业运作情
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
提案,为公司经营发展献言献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一)公司全年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请假

          孔祥云                        3                   2              1

          曲咏海                        3                   2              1

          陈英革                        3                   3              0

      注:独立董事孔祥云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独立董事曲咏海因工作原因未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均已于会前履行请假程序。
      (二)2018 年,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21 次会议,其中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了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 19 次,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孔祥云         21          2           18            1          0        否

                                            -1-
曲咏海     21       2             19          0       0           否

陈英革     21       2             19          0       0           否
       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孔祥云因休假外出原因未亲自出席第九届

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英革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

权。
       (三)2018 年,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5 次战略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和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专委会委员,我们出席历次专门委
员会并充分发表意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             应出席   现场会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委员会                 次数   议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孔祥云     5           1          3           1         0
 战略与风险
                曲咏海     5           1          4           0         0
 管理委员会
                陈英革     5           1          4           0         0

                孔祥云     6           2          4           0         0
 审计委员会
                陈英革     6           2          4           0         0

                曲咏海     4           1          3           0         0
 薪酬与考核
                孔祥云     4           1          3           0         0
   委员会
                陈英革     4           1          3           0         0

                陈英革     2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曲咏海     2           1          1           0         0



       二、会议表决情况和提出建议的情况
       2018 年,我们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对涉及

                                   -2-
项目投资、高管考核、资金管理等事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审
议事项出具否决性意见。年度内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向股东征
集投票权等特别职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重点关注与
各自专业相关的决策事项,并为其他董事的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
建议。独立董事孔祥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关注公司财务
信息及年度审计情况,对公司做好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多项
具有参考价值的专业建议。独立董事曲咏海积极关注公司重大项目投
资的可行性研究,结合自身专业及经验就公司发展战略、项目管理、
风险控制等重大事项发表建设性意见。独立董事陈英革作为法律专业
人士,关心和关注公司土地储备战略、重大诉讼进展等问题,在报告
期内多次提醒公司关注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应
对措施。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在深入调查核实后,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会计事务所、对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了认可的独
立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所涉及事项       意见类型
                 对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
2018年03月28日                                           同意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年03月28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年07月20日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18年08月15日                                           同意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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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

2018年08月15日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
2018年08月15日                                            同意
                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2018年11月29日                                            同意
                财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重点工作
    (一)对公司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为了增进对公司的了解,我们分别于 2018 年 1 月、2018 年 8 月
和 2019 年 1 月对广州“天颂花园”项目、西安“振业泊岸”和惠阳
“振业城”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认真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的汇报,详
细了解工程开发节点,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就项目后续开发、销售、
现场管理以及土地储备等方面提出希望和建议。
   (二)在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
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公司 2018 年年度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2019 年 1 月 10 日,我们参加了公司 2018 年年报独立董事与管
理层见面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负责人书面提交的 2018 年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在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 2018 年度生产
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全面汇报的基础上,与管理层就项目开发、土地
储备、后续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召开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见面会,听取了签字会计师关
于初步审计意见的专项汇报,并就重要事项交换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4-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此报告。


                          独立董事: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
                                    二〇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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