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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新好: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2017-07-1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事先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
关情况,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股票复
牌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开展了尽职调查、评估和审
计等工作。同时,公司及交易对方在停牌期间也积极进行多次协商,虽未能在规
定的时间内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意见,但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双方也愿意继续共
同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符合公司战略转型需求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
着积极意义,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合法合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
同意公司按照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
时)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卢剑波:



  胡开梁:



  徐   栋: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