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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利来: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2015-02-12  

						证券代码:00008 证券简称: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5017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3月3日(星期二)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
董事通过,决定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3 月 3 日 14 时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3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5 年 3 月 2 日 15:00 至 2015 年 3 月 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285号锦兴小区管理楼二楼公司本部会议
室
                                           1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下列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第 9 项、第 10 项议题需特别决议即出席会议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12 项、
第 13 项议题涉及选举公司董事议题,需采用累计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 审议决定《2014 年度财务报告》;
    2、 审议决定《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决定 2014 年度分配预案;
    6、审议决定《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决定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决定关于2012年度重组补偿承诺履行情况相关事宜;
    9、审议决定变更公司名称事宜
    10、审议决定公司章程修订事宜
    11、审议决定批准周瑞堂先生、殷刚先生、陈英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邱创斌先生、
陈广见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事宜
    12、审议决定增补董事事宜
        1)、审议决定聘请王志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2)、审议决定聘请王新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3)、审议决定聘请白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13、审议决定增补独立董事事宜
        1)聘请张卫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事宜;
        2)、审议决定聘请祝祖强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事宜;
    14、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事宜

    15、审议决定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之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3 月 2 日上午 9 :30 至 11: 30,下午 14:00 至 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 4285 号锦兴小区管理楼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
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15 年 3 月 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 4285 号锦兴小区管理楼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
51806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大庆、陈文河

       联系电话:0755-26433212 传真:0755-2643348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 4285 号锦兴小区管理楼二楼,邮编:518064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0 日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一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4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2)对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通知的审议事项所列序号顺序划“√”,
每个序号限划一次):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决定《2014 年度财务报告》
1
              审议决定《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分配预案
5
              审议决定《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审议决定关于2012年度重组补偿承诺履行情
8             况相关事宜
              审议决定变更公司名称事宜
9
              审议决定公司章程修订事宜
10
              审议决定批准周瑞堂先生、殷刚先生、陈英伟
11            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邱创斌先生、陈广见
              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事宜
              审议决定增补董事事宜(采用累积投票制)
12
              审议决定聘请王志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12.1
              审议决定聘请王新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12.2
              审议决定聘请白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12.3
              审议决定增补独立董事事宜(采用累积投票
13            制)
              审议决定聘请张卫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3.1          事宜;
              审议决定聘请祝祖强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3.2          事宜;
              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事宜
14
              审议决定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15

                                               5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
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6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0008;投票简称:宝利投票

    (3)在投票当日,“宝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
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
议案,以 1.00 元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 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
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对应的申
  序号                              议案内容
                                                                          报价格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元
            审议决定《2014 年度财务报告》;                              1.00 元
    1
            审议决定《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0 元
    2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元
    3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 元
    4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分配预案;                                 5.00 元
    5
            审议决定《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00 元
   6
            审议决定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7.00 元
   7
            审议决定关于2012年度重组补偿承诺履行情况相关事宜;           8.00 元
   8
            审议决定变更公司名称事宜                                     9.00 元
   9
            审议决定公司章程修订事宜                                    10.00 元
  10
            审议决定批准周瑞堂先生、殷刚先生、陈英伟先生辞去公司董
  11                                                                    11.00 元
            事职务,邱创斌先生、陈广见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事宜


                                           7
               审议决定增补董事事宜                                        累积投票
  12                                                                           制
               审议决定聘请王志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12.01 元
12.1
               审议决定聘请王新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12.02 元
12.2
               审议决定聘请白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                       12.03 元
12.3
               审议决定增补独立董事事宜                                    累积投票
13                                                                             制
               审议决定聘请张卫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事宜;                 13.01 元
13.1
               审议决定聘请祝祖强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事宜;                 13.02 元
13.2
               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事宜                             14.00 元
14
               审议决定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15.00 元
15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11 和 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2)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宝利来”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 1 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008              买入                1.00元               1股
                                             8
    股权登记日持有“宝利来”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
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008               买入                100元                 1股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
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3 月 2 日 15:00
至 2015 年 3 月 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
“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
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
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 5 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
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
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
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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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宝利来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
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
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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