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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高铁: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5-08-29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510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 )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决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5 日 14:00 时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1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4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 15:00
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下列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两项议案均需特别决议即出席会议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审议决定《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审议决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之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 :30 至 11: 30,下午 14:00 至 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15 年 9 月 14 日 17:00 前
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彦辉,侯小婧

       联系电话:010-56500505 传真:010-5650056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100044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9 日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一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2)对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通知的审议事
项所列序号顺序划“√”,每个序号限划一次):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     反
                                                                      弃权
                                                          意     对

 1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
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
上午 9:30-11:30、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0008;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在投票当日,“神铁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 1.00 元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
代表第 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
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对应的申报价
序号                             议案内容
                                                                      格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元
 1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神州高铁”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 1 投赞成票的,其申
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008            买入               1.00 元           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神州高铁”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
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008            买入               100 元            1股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
一次申报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
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4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
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
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 5 分钟方可使用。服务
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
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
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
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