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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高铁: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6-23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607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神州
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6074)。为了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增强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再次公告本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 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 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15:00 任
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下列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第 2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须回避表决。

    1. 审议《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
          管理办法》
    2. 审议《关于转让深圳市宝利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 述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6 月 14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28 日 9 :30-11: 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16 年 6 月 28 日 17:00 前
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协送
    联系电话:010-56500561 传真:010-565005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100044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一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州高铁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2)对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
 1
        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
        审议《关于转让深圳市宝利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2
        案》
     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
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
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10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
  议案 1                                                             1.00
            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
            《关于转让深圳市宝利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议案 2                                                             2.00
            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 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