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丽生态:关于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的整改公告2017-07-14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2016 年年度报告的整改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
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7]30 号)。根据深圳证监局的整改要求,现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
号)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对《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的
部分内容予以进一步补充披露,具体情况为:
    在《2015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8、其
他”中增加“(4)”和在《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8、其他”中增加“(5)”,内容相同,具体见下:
    2015 年 3 月 15 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深华新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深华新”)与宁波市映山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山红投
资”)、林斌四方签订了《债权及债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约定将浙江深华新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转让给映山红投资(见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2015 年 12 月,为减轻历史包
袱,优化资产结构,浙江深华新将上述四方签署的《协议》取得的债权转让给了
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岳乾坤”)(见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2 月 19 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134),并收到 2,502 万元的转让款,公司据
此确认《协议》约定转让的债权、债务完成。
    根据《协议》7.3 和 7.4 条约定,映山红和林斌负有积极协助通知债务人和
征得债权人同意的义务。合同签订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映山红和林斌只提供了部
分履行通知义务的资料,致使现有资料显示在通知债务人和征得债权人同意的程
序上存在瑕疵。后子公司将对映山红、林斌的债权转让给了五岳乾坤,并收到了
五岳乾坤支付的全部款项。因上述通知程序的瑕疵,可能会对《协议》项下权益
交割产生影响,但五岳乾坤受让债权的行为,保障了子公司权益;如由于履约瑕
疵导致的风险,由最终受让方五岳乾坤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