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公告编号:2018-020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收到全资子公
司浙江深华新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深华新”)发来的浙江省宁波市
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2民初1456号《民事判决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林杰、林斌起诉本公司(被告一)、深圳五岳乾坤投
资有限公司(被告二)和浙江深华新(被告三)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林斌、林杰诉讼
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财产损失共计 20,072.58 万元。(2)判决被告承担
本案诉讼费用(详见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刊登于巨潮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8 年 2 月 9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6)浙 02 民初 1456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林杰、林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045,429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050,429 元,由原告林杰、
林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
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的判决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四、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我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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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 02 民初 1456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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