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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丽生态: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9-12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8-136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 16232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
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详见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
    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及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贾明辉、王云杰、
王仁年、郑方、李卉、支佐、单军、王锐、丁熊秀、蒋斌、佘志莉、王建华、徐
斌、虞群娥、徐文慰、卢旭军、翟禹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
字[2017]72 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
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
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