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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30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9-14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19 日(周五)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1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A、B 股的股权登记日均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周五);
    其中 B 股投资者最晚应在 2019 年 4 月 8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
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42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4.00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00 2018 年度报告
    6.00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8项议案已经2019年3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证券时报》、
《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3号)。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18 年度报告                                 √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6.00
                 本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 4 月 15 日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工作日
9:00-16:30,2019 年 4 月 19 日上午 8:00-9:10,股东大会正式开
始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42 层董事会
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42 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名华、徐隽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19 年 4 月 19 日深物业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18 年度报告                      √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
  6.00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综合授信
8.00                                       √
         额度的议案
注:1.上述第 1-8 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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