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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独立董事:靳庆军、詹伟哉、朱桂龙
                                             日期: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