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8-2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无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沙河股份 股票代码 00001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凡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 电话 0755-86091298 电子信箱 wf000014@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1,746,845.57 302,300,164.48 -5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83,374.91 3,946,992.92 -21.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036,729.89 -2,198,557.80 -129.0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1,470,234.39 307,087,153.73 -57.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53 0.0196 -21.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53 0.0196 -21.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2% 0.54% -0.1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50,465,155.07 1,528,276,983.32 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1,878,903.80 740,812,580.76 0.14% 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64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02% 68,613,391 0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 2,932,255 0 有限公司 林奇 境内自然人 0.94% 1,900,000 0 张丽萍 境内自然人 0.71% 1,440,000 0 郭瑜 境内自然人 0.38% 775,263 0 质押 400,000 陈忠民 境内自然人 0.38% 758,347 0 彭凌云 境内自然人 0.30% 600,000 0 张海明 境内自然人 0.29% 592,100 0 曾淮锋 境内自然人 0.29% 591,900 0 云南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8% 558,228 0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自然人股东张丽萍持有公司 1,440,000 股,全部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 户持有;自然人股东陈忠民持有公司 758,347 股,其中 159,500 股通过融资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自然人股东曾淮锋持有公司 591,900 股,其中 591,800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一般法人股东云南卓辉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58,228 股,全部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政策面延续了2017年中央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房地产市场调 控政策持续深化,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在限购、限贷、预售限价等严控政策下,一线、二线热 点城市新房成交面积持续回落;三、四线城市在棚改货币化安置支撑下,销售量仍然维持一定的增长。面对房地产市场的新 形势,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认真贯彻董事会年初提出:“紧跟新时代步伐,促进公司新发 展”的工作方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74.68万元,同比减少59.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34万元, 同比减少21.88%。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判断 2018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新开工面积70,61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00%;住宅竣工面积25,962.00万平 方米,同比减少12.80%;商品房销售面积77,143.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0%;商品房销售额66,945.00亿元,同比增长13.20%。 2018年上半年,公司项目所在地深圳、长沙和新乡三个城市的情况分别为: 深圳市批准预售商品住宅110.5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30%;新房成交面积128.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34%;新房住 宅成交均价54,160.00元/m,同比小幅下跌0.86%;新房住宅销供比为1.17,去化周期为12.4个月,同比减少6.04个月。 长沙市住宅供应85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23%;住宅成交929.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8%;成交金额549.00亿元, 同比增长26.07%。 新乡市新房销售面积275.6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42.07亿元。其中市区新房销售面积125.6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85.08亿 元,销售均价6,641.00元/平方米。 公司认为,年初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判断是正确的(详见《2017年度报告》),2018年上半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持 续收紧,导致一、二线城市成交继续回落,但三、四线城市为代表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仍然较大。公司紧紧抓住有利销售 时机,加快库存去化,取得较好的销售成绩。 报告期内,中央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强化金融监管降杠杆,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地方政府密集出台调控政策,通过 “一城一策”抑制非理性需求与调供给齐头并进。全国房地产成交量不断回落,房地产过热势头有所好转。 公司认为,2018年下半年,短期内调控政策不会放松,房地产政策仍会延续“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明确 的主线,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 重。受调控政策和货币环境的影响,房地产销售面积将出现回调,其中一线城市销售面积将保持平稳,二线城市销售面积或 将出现较为显著的下降,三四线城市在基本完成去库存后也将面临市场下行的压力。公司项目处在二、三线城市,公司依然 面临前所未有的销售压力。因此,公司将坚定信心,持续发力,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的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营销去化工作, 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 1)创新营销手段,努力抓回款、去库存 两项目公司利用行销优势,推广有的放矢,将行销作业地点分布在各竞品项目附近,拦截优质客源;利用早间及晚间针 对项目及竞品周边重要街道路口进行作业,保证销售信息最大化的释放;并利用老业主维系,周周暖场活动,同行渠道等获 取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 2)狠抓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长沙公司在三期Ⅱ区项目开工之初,提出了打造精品的管理目标,明确了“安全为本,质量为先;精益求精,铸造精品” 的管理口号。对质量管理提出新要求,工程质量不仅要满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同时要关注客户需求,站在客户的角度抓质 量,施工质量和客户质量两手抓。 新乡公司在世纪新城三期施工中稳抓施工质量,紧抓高品质的产品理念。公司要求工程管理人员树立精益求精的工匠精 神,把握工作全局,以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工程设计与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为提高两项目公司员工业务技术能力,公司通过:一是走出去,学习标杆企业先进施工工法和管理理念;二是利用 “地 产云课堂”和“地产人力资源行业协会”等,每月组织1-2场集中学习方式,对员工进行成本、工程和营销等专业知识培训,并 积极倡导员工进行网上云课堂自学。 (二)报告期内主要的经营情况 1.土地储备情况 建筑面积(㎡) 序号 项目位置 权益比例 拿地方式 拿地时间 地块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 1 长沙市 100.00% 出让 2005/3/30 商业、住宅 95,943.00 3.47 431,052.00 333,242.00 合计 95,943.00 431,052.00 333,242.00 2.续建或新建项目情况 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城市 权益比例 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 1 长沙沙河城三期II 湖南长沙市 100% 15,818.00 22,696.43 19,425.61 2 长沙沙河城四期II 湖南长沙市 100% 11,926.00 46,258.03 35,370.72 3 新乡世纪新城三期Ⅰ 河南新乡市 70% 17,176.01 79,335.50 65,538.06 4 新乡世纪新城三期II 河南新乡市 70% 7,564.86 50,991.79 45,373.82 合计 52,484.87 199,281.75 165,708.21 3.2018年上半年销售情况 (1)长沙公司 序号 产品 权益比例 18年可售面积(㎡) 计划销售面积(㎡) 结算面积(㎡) 1 沙河城一期双拼 100% 367.00 - 0 2 沙河城一期公寓 100% 6,602.00 1,652.00 3,554.00 3 沙河城二期一双拼 100% 770.00 770.00 387.00 4 沙河城三期二洋房 100% 276.00 276.00 6,647.00 5 沙河城四期二住宅 100% 34,100.00 20,460.00 0 合计 42,115.00 23,158.00 10,588.00 备注:结算面积包括上年度已签约、本报告期结算的面积,不包括本报告期已签约但尚未结算的面积。 (2)新乡公司 序号 产品 权益比例 18年可售面积(㎡) 计划销售面积(㎡) 结算面积(㎡) 1 世纪新城一期住宅 70% 5,220.00 4,963.00 1,867.00 2 世纪新城一期商业 70% 773.00 294.00 0 3 世纪新城二期住宅 70% 4,033.00 3,815.00 3,714.00 4 世纪新城三期住宅 70% 25,964.00 25,557.00 0 合计 35,990.00 34,629.00 5,581.00 备注:结算面积包括上年度已签约、本报告期结算的面积,不包括本报告期已签约但尚未结算的面积。 4.项目工程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城市 工程进度 1 长沙沙河城三期II 湖南长沙市 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了各专项验收和内部验收,目前正在组织竣工验收。 已完成地下室顶板,主楼标准层采用了铝模和爬架的施工工艺,2号栋3层楼 2 长沙沙河城四期II 湖南长沙市 面(铝模首层)已完成混凝土浇筑,1号栋2层楼面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3 层楼面(铝模首层)铝模爬架的安装。 三期(I)7#、10#楼施工至主体29层,二次结构施工至18层;8#、9#楼主体 3 新乡世纪新城三期Ⅰ 河南新乡市 封顶,二次结构施工至27层,内墙粉刷9-16层;安装及消防工程随主体施工。 2018年3月23日取得施工许可证,4月1日桩基工程正式开工,目前18#、19# 4 新乡世纪新城三期II 河南新乡市 楼CFG桩施工完成,正进行土方开挖。 5.物业出租情况 序号 产品 所在地区 权益比例 楼面面积(㎡) 出租率 1 沙河世纪楼物业 深圳 100% 1,040.06 100% 2 沙河世纪村物业 深圳 100% 246.00 100% 3 沙河世纪假日广场 深圳 100% 7,722.36 100% 4 沙河华厦路物业 深圳 100% 692.02 100% 5 沙河存量物业 深圳 100% 171.35 100% 合计 9,871.79 100% 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报告期末融资情况 融资途径 融资余额(万元) 期限 成本区间 银行贷款 10,250.00 2013年—2023年 4.85%—4.95% (三)2018年下半年主要工作 1.把握推盘节奏做好推广宣传 长沙公司下半年将重点围绕沙河城四期II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创新营销方式和手段,提高销售业绩。 新乡公司将做好前期推广策划,提升形象,努力实现10#楼及一、二期剩余房源快速清售。 2.扎实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长沙公司做好沙河城四期II工程建设开发工作,并做好沙河城四期Ⅰ区和四期Ⅲ区A地块开发建设准备工作。 新乡公司将加快世纪新城三期18#、19#号楼工程建设进度,努力年底前达到开盘条件,为实现全年销售目标奠定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勇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