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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1-2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
                      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暨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
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协会下发的《深圳
市房屋租赁指导租金表》为参考,并结合标的周边同类物业的市场租
赁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
满足公司办公场地需要,对公司的发展是有利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熊楚熊 陈治民 王苏生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