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2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概述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
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
选择不进行重述。
(二)按照新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此项会计政
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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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
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 以成本计量 其他权益工具
且其变动计入其
资产 (权益工具) 投资
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已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且转入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后,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方法,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
响。
(二)新报表格式的影响
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通知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科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科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
本公司年初(2019 年 1 月 1 日)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
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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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报表项目 金额 报表项目 金额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4,644.16
应收账款 114,644.16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28,235,044.37
应付账款 128,235,044.37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
净利润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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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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