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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 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
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21,085,177.65 元,母公司净利润
为 -212,359.02 元 。 母 公 司 2019 年 净 利 润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润
303,063,445.79 元 , 加 上 2019 年 初 新 金 融 工 具 准 则 转 换 影 响
390,410.07 元 , 减 去 2019 年 已 实 施 的 2018 年 度 分 配 股 利
13,312,504.66 元,2019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89,928,992.18
元。

                                   1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
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1,705,187 股为基
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1 元(含税),共拟
派发现金股利 2,218,757.0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及“公司治理”。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8.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9.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
需求,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9 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深业沙河(集团)有限
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融资成本。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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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勇先生、温毅先生、董方先生、
刘世超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借款关联
交易公告》。
    10.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借款担保。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2019 年度公
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
责,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
2020-2021 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1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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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名陈勇先生、胡月明先生、麻美玲
女士、董方先生、刘世超先生、刘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
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陈治民先生、王苏生先
生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名熊楚熊先生、陈治民先生、王苏生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
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
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陈治民先生、王苏生先
生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 改后的公 司《章 程》及 修订案于 同日登 载在巨 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1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
    1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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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7.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一至三、七至十四项,共计十一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议案五作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
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5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勇,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7月本科毕
业于安徽大学,1994年7月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深圳市物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科科长、下属国贸发展公司总经理、
吉发仓储公司总经理和本部资产部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资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沙河医院支部书记;沙河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胡月明,男,汉族, 1971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 1994年 7 月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 2014 年 7 月硕士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历任
河南电视台记者、深圳市国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
源管理局劳动仲裁办主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综合规划处副调研员、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深业置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业置地投资发展(深圳)有限
公司总经理。拟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麻美玲,女,汉族, 1972年 3月出生,中共党员, 1994年 7 月
本科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 1997年 7 月硕士毕业 于浙江大学(原浙
江农业大学)。历任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部长助理,办公
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资深
经理,党群办公室(企业文化部)副主任(副总经理);拟任沙河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董方,男,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深业鹏基南方集团董事、深业泰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业置地有限公司董事、深业华东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业智慧园区运营(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路劲基建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9月加入深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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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测设队队长、深圳市交通局路
隧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管科科长、惠州广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深业集团投资部总经理、项目发展部总经理、地产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
    刘世超,男,197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深业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曾任深圳市
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部长助理;深圳
市国资委统计评价(预算财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深圳市国资委
企业二处副处长;深圳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
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联
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本公司董事。
    刘标,男,1973年10月出生,拥有厦门大学国际会计学士学位、
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
学位(DBA)、高级会计师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深圳市科陆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深圳联合金
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
会计师,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控股有限公司非执
行董事,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飞亚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曾兼任兼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城市建设开
发(集团)公司董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
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沃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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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
    上述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

    熊楚熊,男,1955年出生,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先后毕业
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和厦门大学会计系,1992年在厦门大学获经济
学博士学位后,分配到深圳大学会计专业任教,现为深圳大学教授。
曾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作访问学者。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熊楚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截止目前,熊楚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治民,男,1963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硕士。现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
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常
务理事、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律师
事务所主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政府委派)、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在房地
产、建设工程、金融及公司法律业务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现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陈治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治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8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苏生,男,1969年3月出生,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MBA,
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教授、博士生
导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教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泽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深圳
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罗湖营业部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营
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中瑞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苏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截止目前,王苏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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