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19-91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 康佳 01、19 康佳 02 114488、114489 19 康佳 03、19 康佳 04 114523、114524 19 康佳 05、19 康佳 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2:4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7日-2019年10月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 10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9年10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85,494,3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3151%。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83,019,4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21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7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28%。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736,5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736,5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1,747,3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5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9,272,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6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7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2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 2 人、监事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1 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滁州康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810,5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28%;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36,5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810,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28%;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2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康星公司新增股东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4,557,5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0%;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36,5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810,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28%;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4,557,5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0%;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36,5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810,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28%;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397,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4%;反对 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36,5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50,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9%;反对 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4,557,5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0%;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36,5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810,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28%;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翁春娴、张义雄;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十月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