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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中华A: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7-06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在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孙龙龙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
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续聘孙龙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宋西顺、张志高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