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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2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8-081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
    2、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3号神州长城大厦一
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
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四)会议召集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尔龙先生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6月14日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

                                      1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本公
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 人,代表股份 585,925,89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01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584,341,45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08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3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584,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 0.0933%。
    (二)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6 人,代表股份 585,465,456 股,占公
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149%。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584,341,456 股,占
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36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代表股份
1,124,000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
    (三)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460,440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5%。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B 股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460,440


                                    2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5%。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比例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
                                同意(股)                 反对(股)
                    (股)                     (%)                     (%)     (股)   例(%)

 与会全体股东     585,925,896   584,589,656   99.7719      1,336,240     0.2281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585,465,456   584,589,656   99.8504      875,800       0.1496      0      0.0000

   B 股股东         460,440         0             0.0000   460,440      100.0000     0      0.0000

持股 5%以下股东    2,471,340     1,135,100    45.9305      1,336,240    54.0695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2,010,900     1,135,100    56.4474      875,800      43.5526      0      0.0000

   B 股股东         460,440         0             0.0000   460,440      100.0000     0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比例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
                                同意(股)                 反对(股)
                    (股)                     (%)                     (%)     (股)   例(%)

 与会全体股东     585,925,896   584,585,656   99.7713      1,336,240     0.2281    4,000    0.0007

其中:A 股股东    585,465,456   584,585,656   99.8497      875,800       0.1496    4,000    0.0007

   B 股股东         460,440         0             0.0000   460,440      100.0000     0      0.0000

持股 5%以下股东    2,471,340     1,131,100    45.7687      1,336,240    54.0695    4,000    0.1619

其中:A 股股东     2,010,900     1,131,100    56.2484      875,800      43.5526    4,000    0.1989

   B 股股东         460,440         0             0.0000   460,440      100.0000     0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代表股份                   同意比例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
                                同意(股)                 反对(股)
                    (股)                     (%)                     (%)     (股)   例(%)

 与会全体股东     585,925,896   584,691,056   99.7892      1,230,840     0.2101    4,000    0.0007

其中:A 股股东    585,465,456   584,691,056   99.8677      770,400       0.1316    4,000    0.0007

   B 股股东         460,440         0             0.0000   460,440      100.0000     0      0.0000

持股 5%以下股东    2,471,340     1,236,500    50.0336      1,230,840    49.8046    4,000    0.1619

其中:A 股股东     2,010,900     1,236,500    61.4899      770,400      38.3112    4,000    0.1989

   B 股股东         460,440         0         0.00000      460,440      100.0000     0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 案 具体内 容 详见公 司 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刊 登 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2、律师姓名:林文捷律师、薛常青律师
       3、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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