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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长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审阅了

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经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有

效性发表了意见。拟续聘其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经初步审核,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牛红军    江崇光    于海纯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