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8-048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为:议案 2.00《关于选举
钟际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2018 年 9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2018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二期五楼会议中心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 集 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 主 持 人:董事郑国荣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5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763,805,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151%。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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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为 763,444,8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1.8906%。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数量 361,13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
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案 2 关于选举钟际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序号
股数/票数 占比
注1
股数/票数 占比
注1
股数/票数 占比
注1 结果
提案 1 763,444,832 99.9527% 359,137 0.0470% 2,000 0.0003% 通过
提案 2 1,955,600 0.2560% 359,137 0.0470% 761,491,232 99.6969% 未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说明: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钟际民先生的书面报告,遗憾的
提出因个人临时原因,难以确定到岗履职时间,暂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序号 注3
股数/票数 占比
注2
股数/票数 占比
注2
股数/票数 占比
注2
结果
提案 1 1,955,600 84.4119% 359,137 15.5018% 2,000 0.0863% 通过
提案 2 1,955,600 84.4119% 359,137 15.5018% 2,000 0.0863% 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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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 3:同总体表决结果。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利国、朱艳婷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
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
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其他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尽快选聘新的独立董
事。在新聘独立董事就任前,庞大同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 备查文件
1、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3、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 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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