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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8-05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
权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
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
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
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 变更日期
   根据修订通知,公司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开始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
司的财务报表。
    3、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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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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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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