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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实际控
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筹划、论证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有关各方协商、论证,本公司确认上述重
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在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
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反馈无异议后申请复牌。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暨公
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2018 年 6 月 2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深圳赤湾港
航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19 号)(以下简
称“《重组问询函》”)。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会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
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回复。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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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资产重组》要求,重组文件直通披露后,公司证券原则上继续停牌不超
过 10 个交易日,鉴于《重组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论证、核查
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
要求期限内,即 2018 年 7 月 5 日之前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并申请公司股票
复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且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7 月 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公
告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69)。

    经公司会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及要求
逐项进行落实、回复,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提
交对《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规定披露《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相关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取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商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进行备案或核
准、商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境外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新增股份及其他相关事
项的备案或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
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仍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大公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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