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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及停牌的提示性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8-118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及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主管部
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拟变更后的公司英文名称:China Merchants Port Group Co., Ltd.

    拟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拟变更后的英文证券简称:CM PORT GROUP/CM PORT GROUP B

    拟变更后的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拟启用日期:2018 年 12 月 26 日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证券简称和证
券代码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将连续停牌,停牌日期预计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共三个交易日,预计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以变更后的证
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复牌并交易,复牌当日股票交易设置涨跌幅限制。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前期充分披露,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和证券代码后,公司法人主体存续,上市主体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及投资价值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深赤湾 A”项下各项信息、权利义务
平移至“招商港口”项下,并由“招商港口”承继“深赤湾 A”的各项权利义
务;“深赤湾 B”项下各项信息、权利义务平移至“招港 B”项下,并由“招港
B”承继“深赤湾 B”的各项权利义务。公司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充分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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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审议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的说明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深赤
湾”)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名称由“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英文名称由“Shenzhen
Chiwan Wharf Holdings Limited. ” 变 更 为 “ China Merchants Port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由“深赤湾 A/深赤湾 B”变更为“招商港口/招港
B ” , 英 文 简 称 由 “ CHIWAN WHARF/CHIWAN WHARF-B ” 变 更 为 “ CM PORT
GROUP/CM PORT GROUP B ” ; 公 司 证 券 代 码 由 “ 000022/200022 ” 变 更 为
“001872/201872”。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议案》。

     二、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的理由

     2017 年 11 月以来,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
式收购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的控
股权。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
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 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8]1750 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公司将建设成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局集团”)港口业务板块总部,成为港口资产一级资本运作和管理平
台,发挥统一归集、统一整合招商局集团旗下港口资产的重要作用,业务发
展、战略定位将得到极大提升。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总资产规模将从不足百亿增长至超过 1100 亿
元,归母净资产增长四倍以上,净利润增长六倍以上,公司将从原来的深圳西
部港区赤湾港运营商一跃成为全球领先的港口开发、投资和营运商,所投资或
投资并拥有管理权的码头遍及全球六大洲,成为招商局集团践行和落实国家
“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重要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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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局集团的前身是创立于 1872 年的轮船招商局,自创立之初即以港航业
起家,是中国现代港航业的发展先驱,港口业务属于招商局集团的祖业,也是
主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凭借多年的专业
管理经验,自主研发全球领先的码头操作系统与进出口综合物流管理平台、完
善的海运物流支持体系与全方位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以高质量的工程管
理以及卓越可靠的服务享誉业界。招商局港口的“CMPort”商标也已成为全球
港口行业广为人知的商标之一,市场认可度高。

    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1 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为充分适应未来战略定位的调整及实际发展需
求,使得公司的战略发展能够更好地传承“招商血脉”,发展全球港口业务,
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及“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更加直观地体现
上市公司股票与招商局集团祖业及主业的紧密联系,同时使得投资者对重组后
上市公司有更为清晰和准确的认识,更好地向市场传递信息,公司拟申请将公
司名称由“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英文名称拟由“Shenzhen
Chiwan Wharf Holdings Limited. ” 变 更 为 “ China Merchants Port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拟由“深赤湾 A/深赤湾 B”变更为“招商港口/招港
B ” , 英 文 简 称 拟 由 “ CHIWAN WHARF/CHIWAN WHARF-B ” 变 更 为 “ CM PORT
GROUP/CM PORT GROUP B ” , 证 券 代 码 拟 由 “ 000022/200022 ” 变 更 为
“001872/201872”。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将同步变更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将公司原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变更为“招商港口/招港 B”,原证券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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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22/200022”变更为“001872/201872”。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前述
变更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事项。

     (一)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变更和新增股份登
记业务的时间安排如下: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证券简称和证
券代码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将连续停牌,停牌日期预计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共三个交易日,预计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以变更后的证
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复牌并交易,复牌当日股票交易设置涨跌幅限制。

     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根据证券代码变更股权登记
日(T-1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在证券代码变更日(T 日)将证券代码
“000022/200022”股份变更为证券代码“001872/201872”股份,投资者证券
账户中(包括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
并将于近日申请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增发股份的登记。

     (二)各项相关业务的具体处理安排:

     1、投资者证券持有的处理:投资者所持上市公司股份,T-1 日前(含 T-1
日 ) 证 券 代 码 为 “ 000022/200022 ” , T 日 后 ( 含 T 日 ) 证 券 代 码 变 更 为
“001872/201872”,代码变更完成后,投资者持有股份的证券类别和持有数量
与代码变更完成前一致。

     2、司法冻结(包括冻结及轮候冻结)、质押等业务的处理:T 日前(不含
T 日),质押业务(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及司法冻结等非交易业务
(前述新增股份登记除外)均通过旧代码办理;T 日起(含 T 日),相关业务
则通过新代码办理。

     3、股息红利差别化计税业务的处理:证券代码变更后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
将 持 续 计 算 , 即 个 人 投 资 者 “ 001872/201872 ” 代 码 的 持 股 期 限 自 其 取 得
“000022/200022”股份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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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日后(含 T 日)投资者转让“001872/201872”股份时股息红利税款计算
将回溯处理,即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按《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规
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T-1 日前(含 T-1 日)投资者已经转让“000022/200022”股份并计算股息
红利税款、但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未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的,请各证券公司在收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计税数据后的 31 个工作
日之内尽快将扣收数据(证券代码为“000022/200022”)反馈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于收到税款的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
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税业务的处理:对于尚未完成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
税缴纳的股东,在代码变更后仍然需要继续履行转让限售股的缴税义务。由于
本公司为 2012 年 3 月 1 日前上市的公司,根据相关税收规定,按照新股限售股
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及预扣预缴个人所
得税额,因此代码变更后本公司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仍然继续沿用
“000022/200022”代码的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信息。

    5、市值计算的处理: A 股市值:T 日深赤湾 A/招商港口的市值按照
“000022”代码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T+1 日(含 T+1 日)起深赤湾 A/招
商港口的市值按照“001872”代码当日收盘价计算;B 股市值:T 日深赤湾 B/
招港 B 的市值按照“200022”代码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T+1 日(含 T+1
日)起深赤湾 B/招港 B 的市值按照“201872”代码当日收盘价计算。

    6、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处理:T-1 日证券公司不得以原证券代码
(000022)为标的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申报。

    截至 T-1 日,对于存在以“深赤湾 A”(证券代码:000022)为标的的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待购回业务信息,在证券代码变更日(T 日)将上述信息中
的证券简称与代码由“深赤湾 A”(证券代码:000022)变更为“招商港口”
(证券代码:001872)。



                                   5/7
    T 日(含 T 日)起,证券公司可以按变更后的证券代码(001872)申报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指令。

    7、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处理:截至 T-1 日,对于存在以“深赤湾 A”
(证券代码:000022)为标的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信
息,在证券代码变更日(T 日)将上述信息中的证券简称与代码由“深赤湾 A”
(证券代码:000022)变更为“招商港口”(证券代码:001872)。

    T-1 日,证券公司按原证券代码(000022)申报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业
务指令。T 日(含 T 日)起,证券公司按变更后的证券代码(001872)申报融
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业务指令。

    8、深市 ETF 申赎和沪市跨市场 ETF 申赎业务的处理:各基金公司自即日
起,如果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证券代码为“000022”及“001872”的股份)作
为标的证券的 ETF,则就简称、代码变更及停牌事项中的 PCF 清单现金替代设
置问题予以关注。

    9、深股通业务的处理: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其所持有的
证券代码信息也将由“000022”变更为“001872”。

    提示深股通投资者关注,T 日(含 T 日)起按变更后的证券代码信息提交
交易申报。

    请市场各相关主体关注上述业务具体处理安排与公司后续信息披露公告,
做好相关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李常青、苏启云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变更后的公
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及证券简
称、证券代码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1 号——变更公司名称》、《主板信息披
露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3 号(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



                                  6/7
券简称公告格式)公告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

    五、停牌事宜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证券简称和证
券代码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将连续停牌,停牌日期预计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共三个交易日,预计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以变更后的证
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复牌并交易,复牌当日股票交易设置涨跌幅限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本次变更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的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
联系:

    联系人:陈丹、胡静競

    联系电话:0755-26694222

    传真:0755-26684117

    地址: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 8 楼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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