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2019年4月6日(星期六)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8
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天地集团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的董事8人。监事会监事及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富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二、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8 年度
实现税后净利润-5,999,792.55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年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7,174,203.27
元,减 2018 年已分配利润 6,937,812.00 元,2018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74,236,598.72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8 年度分红派息预案为:
以 2018 年度末总股本 138,756,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8,325,374.40 元。公司本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从事 2018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同意 8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七、公司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和支
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同时亦聘请
其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6 万元。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事先征得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其他有关具体事宜另行公
告。
以上议案之第一、二、三、四、五、七项内容将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18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
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就上述审计工作计划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
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
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共 13 人(含项目
负责人)按照上述审计工作计划约定,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预
审)和 2019 年 2 月 18 日(年审)进场。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我们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
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电话、邮件及见面会形式,就以下
情况进行了重点沟通:1、所有交易是否均已记录,交易事项是否真
实、资料是否完整;2、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编制;3、公司年度盘点工作能否顺
利实施,盘点结论是否充分反映了资产质量;4、财务部门对法律法
规、其他外部要求以及管理层政策、指示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守情
况;5、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
内控的审计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意见等;6、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
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情况等;7、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确认的情况;
8、公司各部门是否配合注册会计师获取其审计所需的充分、适当的
证据。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几点问题均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并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
审计报告正式稿。
我们认为,年审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从业人
员均拥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程汉涛、刘长有、沈险峰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