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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地A: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2019-08-0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天地 A

股票代码:000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凯旋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号***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号***房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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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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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 本次简式
变动报告书/《简式权     指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益变动报告书》
深天地 A/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林凯旋
广东君浩/控股股东       指   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31 日,林凯旋女士与林宏润先生签署的《广东
《股权转让合同》        指
                             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2019 年 8 月 4 日,林凯旋女士与林宏润先生签署的《广东
《补充合同》            指
                             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
                             林凯旋女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广东君浩 7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权转让给林宏润先生的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准则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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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凯旋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林凯旋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1552**********26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号***房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号***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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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的股
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林宏润、林凯旋夫妇业务分工的调整,有
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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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林凯旋、林宏润夫妇分别持有广东君浩 70%和 30%股权,
并通过广东君浩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7.39%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的股
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19 年 7 月 31 日,林凯旋女士与林宏润先
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2019 年 8 月 4 日,林凯旋女士与林宏润先生签署了
《补充合同》。本次交易完成后,林凯旋女士不再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

浩的股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

       2019 年 7 月 31 日,林凯旋女士(甲方)与林宏润先生(乙方)签署了《股
权转让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原认缴出资 59,5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0%)转让给乙方,
转让金 59,500 万元;

       (2)乙方同意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2、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
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

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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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
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
义务和责任。

     3、盈亏分担

     从 2019 年 7 月 31 日起,乙方即成为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

     4、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二)《补充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由人民币 59,500 万元变更
为 10,000 元,支付期限由 2019 年 7 月 31 日变更为 2019 年 8 月 7 日,变更后的
第一条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原认缴出资 59,5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0%)转让给乙方,
转让金 10,000 元;

     2、乙方同意在 2019 年 8 月 7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股份质押情况

     2019 年 3 月 4 日,广东君浩与王安勤签署了《借款合同》(借字 2019 年第
0304-01 号)、《股份质押合同》(STD20190304(质)),约定广东君浩将其持有的
上市公司 3,800 万股股票质押给王安勤,用于为广东君浩向王安勤借款提供股份
质押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广东君浩持有上市公司 3,800 万
股股票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7.39%。

     (二)表决权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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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 年 7 月 25 日,深圳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林凯旋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2019]157 号),林凯旋整改完成前,受林凯旋支配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广东君浩不得行使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

     2019 年 7 月 31 日,林凯旋女士与林宏润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2019
年 8 月 4 日,林凯旋女士与林宏润先生签署了《补充合同》,同日林宏润先生向
林凯旋支付了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林凯旋女士不再持有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广东君浩的股权。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协议外,本次权益变动无其

他附加条件,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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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前 6 个月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9 年 2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凯旋女士之夫林宏润先生控股的公司
广东君浩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了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持有的上市公司 3,800 万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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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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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凯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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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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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
                 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深天地 A                       股票代码       000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林凯旋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号***房
名称                                            人地址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38,000,000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     27.39%
上市公司已发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凯旋披露前并未直接持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凯
股份比例         旋与其丈夫林宏润分别持有广东君浩 70%和 30%股权,夫妻二人通过广东君浩间接持有
                 上市公司 27.3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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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38,000,000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     27.39%
股份数量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19 年 7 月 31 日,林凯旋女士与林宏润先生签署了《股
比例               权转让合同》;2019 年 8 月 4 日,林凯旋女士与林宏润先生签署了《补充合同》。本次
                   交易完成后,林凯旋女士不再持有深天地 A 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的股权。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
是否拟于未来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12 个 月内 继 续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增持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无


           填表说明:


                                                    1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




                                             15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凯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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