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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地A: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二补充协议书》的公告2019-10-17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二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秦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秦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7

年1月20日签署了编号为深地合字(2016)N003号的《深圳市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于2018年11月26日签署

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第一补

充协议书”),根据合同书及第一补充协议书,深秦公司取得宗地号

T501-0007、面积约为9997.4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建设项目

应于2019年01月20日前开工,2021年01月20日以前竣工(具体内容详

见2017年1月24日、2018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受到地铁13号线、15号线和西丽枢纽工程的影响,深秦项目

至今无法动工。

    近日,深秦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了《深圳市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二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乙方:深圳市深秦实业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将宗地T501-0007开工日期调整为2020

年01月20日以前,竣工日期调整为2022年1月20日以前。

   2、本地块其他要求按原合同书及第一补充协议书的规定不变。

但此次竣工期调整后,若项目逾期竣工,逾期2年以内的,每三个月

乙方应按合同地价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三个月的按合同地价

1.5%支付;逾期满2年(含2年)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甲方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物的,乙方应按合同地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测算如实际逾

期期限违约金高于合同地价20%的,乙方按实际测算比例支付。

   3、本补充协议书与原合同书及第一补充协议书同时使用,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本补充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补充协议

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二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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