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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20-019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六次正式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
 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
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
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
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
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
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六次正式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九届董事会第六次正式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