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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A:关于核销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坏账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17-057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坏账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坏账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坏账核销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亨吉利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2,713,520.39 元,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 130,000
元,上述单位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均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已符合坏账核销条件,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单位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及跌价准备进行核
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均为无法收回的款项,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坏账核销均为无法收回的款项,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影响
公司当期利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
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坏账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坏账核销,不会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坏账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