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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2020-02-05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0-007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回购部分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 2019-029》。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公告 2019-031》。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8 日、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4 月 30 日及 2019 年 6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6.56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1 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7,369,596.13 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
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
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6 月 5 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852,870 股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
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