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七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7年8月3日分别以 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 出席董事八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 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陈敏生董事因工作调动,已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对陈敏生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辛勤 努力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明先生情况介绍: 1、李明,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 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人事部副科长、 科长、行长办公室综合室主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人事部业务经理,深圳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深圳市机场(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2、李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1 4、李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李明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 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平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王平洋先生情况介绍: 1、王平洋,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深圳妈 湾电力有限公司干部,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干事,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 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副厂长,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 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力 资源部总监,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监事长,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党支部书 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党支部书记、 主任,河源电厂二期筹建办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 2、王平洋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平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王平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王平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 (2)王平洋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王平洋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聘任王 平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管控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此项议 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组织管控改革实施方案。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武平出米岩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武平出米岩5万千瓦风电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40>),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武平出米岩风电有限公司投 资建设福建武平出米岩 5 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7,488.86 万元。 2、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武平出米岩风电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的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8,994.43 万元。 3、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武平出米岩风电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太仆寺旗2×2.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 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 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控股公司)拟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太仆寺旗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仆寺公司) 投资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建设 2×2.5 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 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6,567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9,314 万 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北方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 9,314 万元,同意北方控股公司将太仆寺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9,314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2、太仆寺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7年06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7MA0ND4JW2C。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凯。 注册地址:太仆寺旗宝昌镇贡宝拉格路档案局大楼4楼招商局办公室(405 室)。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新能源和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销 售电力设备、备件、材料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新能源和常规能源 项目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股东结构:北方控股公司持有100%股权。 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太仆寺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建设 2×2.5 万 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工业园区,项目计划总投 资为人民币 46,567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9,314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 过贷款解决。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 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也便于后续在内蒙古开展可再生能源项目。 5、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北方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仆寺公司投资建设深能太仆寺旗 2× 2.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6,567 万元,其中:自有 资金为人民币 9,314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2)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北方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 9,314 万元,同意北 方控股公司将太仆寺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9,314 万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泗洪二期4.8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泗洪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公司)投资建设 泗洪二期 4.8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3,350.27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8,700.00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公司为上 述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 8,700.00 万元,同意南京控股公司向泗洪公 4 司增资人民币 8,700.0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2、泗洪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1年06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578104789Q。 注册资本:人民币8,36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忠。 注册地址:泗洪县龙集镇水务站大楼的第四层。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培训服务及研究开发;风电项目 投资;提供工程配套服务(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南京控股公司持有100%股权。 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泗洪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泗洪二期 4.8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泗洪 县成子湖西岸,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3,350.27 万元,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8,700.00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 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泗洪二期项目紧邻泗洪公司一期已建成的 5.04 万千瓦 项目,建成后可共同管理,也便于后续在江苏省开展光伏、风电和光热等项目。 5、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控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泗洪公司投资建设 江苏泗洪二期 4.8 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3,350.27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8,700.00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2)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 8,700.00 万元,同意 南京控股公司向泗洪公司增资人民币 8,700.00 万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输公司拆解“嘉永”轮并更新运力的议案》 (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5 1、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拟对其拥 有的“嘉永”轮报废拆解,同时以不高于2,551万美元含税船价购置一艘船龄不 大于10年的二手巴拿马型散货船购予以替代,实现运力更新。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2、运输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4年9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831471。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麦锦兴。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统建楼东2栋19楼2-5室。 经营范围:购销燃煤以及与能源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器材、钢材、木材、 水泥等原材料。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设备的公路、水路运输代理业 务;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 股东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3、项目投资情况 “嘉永”轮是运输公司所属的一艘巴拿马型 7 万吨级散货船,该轮建造于 1993 年,船龄 24 年。近年来,国家为了鼓励船舶更新,对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 废更新实行财政补贴,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规定,拆解“嘉永” 轮符合要求,可获财政补贴 2,743 万元。为保障公司电煤运输及控制电煤运输成 本,拆解“嘉永”轮需同时购置同类型船舶以维持当前运力, 以不高于 2,551 万美元含税船价购置一艘船龄不大于 10 年的二手巴拿马型散货船。 4、目的和影响 此次置换可优化运输公司船队船龄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有利于 保障公司电煤运输、控制电煤运输成本并满足公司未来运力增加的需要。 5、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运输公司拆解报废“嘉永”轮。 (2)同意运输公司以不高于 2,551 万美元含税船价购置一艘船龄不大于 10 年的二手巴拿马型散货船。 6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妈湾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项目的议案》(本 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 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公司)拟自筹资金 实施妈湾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713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2、妈湾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89年9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67068。 注册资本:人民币192,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徐同彪。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妈湾电厂内。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妈湾电厂、深圳燃机联合循环电厂;经营发电、供电、 供热、供冷业务和其他与电力有关工程;投资兴办实业(项目另报);经营有关 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登字第2003-1224号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在 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业务。。 股东结构:本公司持有73.41%股权,CHARTERWAY LIMITED持有6.80%股权, SINOCITY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5.37%股权,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6.42%股权,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8.00%股权。 3、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广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妈湾电厂煤场封闭改造可行性研 究报告》,妈湾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项目按照条形干煤棚结构方案实施。条形干煤 棚预计长 520 米,宽 116 米,最高处 37 米,预计储煤量 29.5 万吨。项目计划总 投资 11,713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妈湾公司自有资金。 4、项目建设目的和影响 妈湾电厂毗邻前海蛇口自贸区,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外部环境对电厂的环 保要求日趋严格。为进一步提升储煤场的防风抑尘标准,实施煤场封闭改造项目 可从根本上解决煤场扬尘问题。 7 5、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妈湾公司自筹资金实施煤场封闭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713 万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能河源热力公司热网二期项目的议 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 对,零票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合和,公司 持有 60%股权)控股的深能热力(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河源热力公 司)拟投资建设热网二期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11,447.85 万元,其中: 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2,290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深能合和为上述项目 向控股子公司深能河源热力公司按 70%比例注资人民币 1,603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2、深能河源热力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4W3RQ847。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亓佃国。 注册地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三楼309-15 室。 经营范围:热力站建设与经营,热力设备制造,热力工程设计、施工,供热 设备材料销售, 供热、供冷技术开发、咨询。 股东结构:深能合和持有70%股权,广东深河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0% 股权。 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深能河源热力公司热网二期蒸汽管道总长度约 11.53 公里,厂外主管线从一 期厂外热网管线末端接出向河源市高新经济开发区、龙岭工业园区、河源电厂南 部附近企业进行供热,满足各工业用户的热负荷需求。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 币 11,447.85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2,290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 8 解决。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深能河源热力公司以河源电厂作为河源市集中供热的主要热源,符合国家产 业要求,在提升机组利用率、大幅降低能耗的同时,也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 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城市基础设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的社会效益。 5、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深能河源热力公司投资建设热网二期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 民币 11,447.85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2,290.00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 过贷款解决。 (2)同意深能合和为上述项目向控股子公司深能河源热力公司按 70%比例 注资人民币 1,603 万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泓源公司、洋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 见《关于为泓源公司、洋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此 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汇能泓源电力有限公司承接河池汇能电力有 限公司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4,300 万元。 2、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汇能洋源电力有限公司承接河池汇能电力有 限公司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4,300 万元。 3、同意解除公司为河池汇能电力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贷款 提供的担保余额 48,600 万元。 4、同意将上述第 1、2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控股公司为泗县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关于南京控股公司为泗县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 南京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9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其他上市公司股票 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部分其他上市公司股票;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股票出售的价格、数量及其他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 见《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043>),此项议案获得 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七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