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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关于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9-04-0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18年12月31日
                                         目录



                                                           页次

一、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



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涉及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2
                            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274156_H03号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9年4月3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公
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
审计,以及将本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
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
表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它
任何目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文佳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婷


             中国 北京                               2019年4月3日


                                           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附表一
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汇总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支付的利息及手   金融业务的
 关联方名称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续费         类别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   同一最终实际控
                                                      319,647,370.59    530,037,070.46      849,684,441.05          --   2,037,658.26          存款
   公司                 制人           吸收存款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   同一最终实际控
                                                       91,068,437.27    609,132,686.11      700,201,123.38          --     515,056.55          存款
   限公司               制人           吸收存款

 总计                                                 410,715,807.86   1,139,169,756.57    1,549,885,564.43         --   2,552,714.81



此汇总表已于 2019 年 4 月 3 日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熊佩锦                                    财务总监:俞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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