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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9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独立董事刘全民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 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康晓岳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调整后董事会所属相关委员会成员为:
         战略委员会:周建国、陈茂政、文利、宋博通(独立董事)、康晓岳(独立
     董事);
         提名委员会:康晓岳(独立董事)、邓康诚、章顺文(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宋博通(独立董事)、张磊、章顺文(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章顺文(独立董事)、姜丽花、宋博通(独立董事)。
         二、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刘全民                2          2          0          0          0否                   2
宋博通                4          3          1          0          0否                   2
章顺文                4          3          1          0          0否                   1
康晓岳                2          1          1          0          0否                   0
         (二)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所有董事会审议事项均签署决议并表示同
     意意见。
         (三)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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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姓名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刘全民                 0              0                  0            1
    宋博通                 0              3                  2            0
    章顺文                 0              3                  2            1
    康晓岳                0           0                 0                 0
    独立董事均已出席各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并签署意见。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共 4 次就 9 项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
    (一)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上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上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投资结构性存款、拟变更独立董事、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和公司《经营班
子绩效考核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七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上对公司担保情况及执
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规定情况、《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为公司
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8 年度公司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对
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材料,均认真仔细地进行审核,并根据
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对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对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我们认真听取相关
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独
立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五、     在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我们在公司年度审
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会同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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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审计的
总体安排,就公司年度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核,就审计工作提出了独立意见和要
求等。
    六、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和港股分拆,交易结构较为复
杂,资产规模较大,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对此,我们非常重视和关注,在重组
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与公司管理层、重组中介机构进行了多轮的沟通,多次研
读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相关材料,配合更新重组相关尽职调查材料,并 2 次参
加重组专题沟通会,经过反复细致的交流研究,相关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七、   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我们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宋博通                章顺文                    康晓岳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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