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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悦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涌)2019-04-0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文件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涌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我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
    加 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
    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参加各次董事会均能够本着严谨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进行核查,本人认为: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成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
    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其中,参加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王涌                15             2              12         1          0            否



           2018 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此外,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认真了解公司 2018 年经营
    情况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
    外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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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文件
          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对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3 月 15 日
                      关于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10 亿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5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裕传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4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3 月 29 日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16 日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重组问询函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4 日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同意
                      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6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上海景时成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不超过 2.2 亿元财
                                                                                                      同意
                      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5 月 21 日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8 月 27 日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上海景时宾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不超过 1 亿元财务
2018 年 9 月 6 日                                                                                     同意
                      资助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28 日    关于不予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深圳沅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不超过 2 亿元财务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同意
                      资助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同意
                      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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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文件



       三、报告期内开展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8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现场办公以及各次现场会议。通过
  对深圳、杭州和成都等城市公司及项目进行考察,我充分了解了公司经营发展状
  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对城市公司的经营管理、销售计划和内部控制进行了详细了
  解,重点关注项目开发的合规性、公司拓展新项目情况。就加强城市公司法律团
  队建设,防范融资以及合作开发中的法律风险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报告期内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 年度,我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其他重
  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通过与公司相关负责人主动沟通,切实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研究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补选候选人和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关于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事宜。作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各季度
  报告以及 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公司审计监察部每个季度的工作汇
  报和 2018 年公司内审的工作计划。


       2019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
  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加强与董事会的沟
  通,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经营发展及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涌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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