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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桑达A: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20-03-12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0-015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
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告:2019―014)。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以暂时闲置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其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产品主要信息
     1.产品名称: 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 JG6005 期(180 天)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4.委托日:2020 年 3 月 10 日
     5.起始日:2020 年 3 月 10 日
     6.到期日:2020 年 9 月 6 日
    7.期限:180 天
    8.预期年化收益率:1.65%或 3.75%(保底收益率为 1.65%,浮动
收益率 0.00%或 2.1%,与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挂钩,如果
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 5%,则产品预期收益
率为 3.75%/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 5%,则产
品预期收益率为 1.65%/年。)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浦发银行
深圳分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
等),一旦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
限的权利,则公司必须遵照履行。
    2.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
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
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
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
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公司面临产
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合同投资到期
日(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
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
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
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
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
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
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
担。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
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定义详见《对
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第八条的约定。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
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保本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 15,000 万元(含本次 5,000 万元),其中已到期 10,000 万元,累
计取得投资收益 192.97 万元,未到期 5,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实际收
                                                                                        实际投
                      是否                     委托理财                         回本
               关联          资金    产品                 起始日    到期日              资收益
受托人名称            关联                     金额(万                          金
               关系          来源    类型                   期        期                 (万
                      交易                       元)                           (万
                                                                                         元)
                                                                                元)

招商银行深圳                 自有   保本浮动              2019 年 7 2020 年
               无     否                        5,000                          5000     100.47
    分行                     资金    收益型               月 31 日 2 月 7 日

上海浦东发展                 自有   保本浮动              2019 年 9 2020 年
               无     否                        5,000                          5000      92.5
银行深圳分行                 资金    收益型                月9日   3月9日

上海浦东发展                 自有   保本浮动              2020 年 3 2020 年
               无     否                        5,000                          未到期 未到期
银行深圳分行                 资金    收益型               月 10 日 9 月 6 日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