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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都酒店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2003-08-1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SHEN  ZHEN  CENTURY  PLAZA  H0TEL   C0.,LTD
2.注册地址:深圳市春风路一号
办公地址:新都酒店403室
邮政编码:518001,
公司法定代表:张炳文
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证券事务部
电话:2320888-382        传真:2334060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5836       17271         -8.31%
净利润(万元)           2853        4724        -39.61%
总资产(万元)          83355       75843          9.90%
股东权益(万元)(注1)   52164       44096         18.30%
每股收益(元)           0.10        0.15        -33.33%
每股净资产(注2)        1.90        1.75          8.57%
净资产收益率(%)        5.47      10.71%        -48.93%
股东权益比率(%)      62.58%      58.14%          7.64%

(注1)1995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港币:57226万元
(注2)1995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港币:2.09元

三、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1995年由于本公司所属之新都酒店进行装修翻新工程,酒店经营受到很大的影响,
而长期投资项目为在建工程,未能对本年度溢利作出贡献,在此情况下, 本公司管理
层积极进取,及时调整经营及投资策略,发展短期合作项目, 其产生的利润在一定程
度上弥补了酒店经营之不足.199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36万元,实现税后利润 2853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为804万元,投资收益为2180万元.
2.1995年本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度下降39%,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之主营业酒店经营利润
下降,由于1994年下半年开始的酒店装修工程,1995年上半年进入高峰期, 给经营带
来诸多不便,加之国家经济的宏规调控及香港经济处于低谷 ,使得旅游业继续疲软,
故本报告期内是本酒店经营极为艰辛的一段时间.
此外,本公司北京投资之王府井项目,由于地处王府井大街,施工受国庆、 世界妇女
大会等大型活动的影响,交楼期有所推迟,尽管按合同本公司可从发展商获得每天5
.4万元的赔偿,但其对本期利润的贡献仍比预测为低.
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曾向全体股东按10配3的比例进行配股,计划配股7560万股,实
际认购2202.237万股,实际共集资金5300万元,占配股计划集资额的28%,根据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董事会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额,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几个项目中调整资
金,故经董事会决议配股资金运用如下:
韩国餐厅,投资1000万元,现该餐厅已进入运营之中;
新都酒店装修改造,投入2000万元(其它为自筹资金)改造工程已全面完工.
偿还银行贷款2300万元.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

股东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比例    年末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a.发起人股份      21000       83.33%        21800          79.55%
其中:
外资法人股         8400       33.33%         8800          32.11%
境内法人股        12600       50.00%        13000          47.44%
6.内部职工股       20.9        0.08%         20.9           0.08%
c.*其它                                   142.237           0.5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21020.9       83.42%    21963.137          80.15%

(二)已流通股份

A股              4179.1       16.58%       5439.1          19.85%
(三)股份总计      25200                 27402.237

*其它指社会公众认购的法人股转配部份的股票
(2)本期内曾对全体股东按10配3股比例配股,实际认购2202.237万股,故使股本倩况
有所变动.
(3)截止199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主要股东名单

                                持股数         占股份总数
1.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65,000,000         23.72%
2.(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55.500,000         20.25%
3.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32.500,000         11.86%
4.(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32,500,000         11.86%
5.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32,500,000         11.86%
6.投资咨询                     3,514,240          1.28%
7.唐玉石                       1,490,800          0.54%
8.何亚伟                       1,378,900          0.50%
9.盛兰贵                       1,250,000          0.46%
10.肖姣利                      1,093,054          0.40%
本期内股东总数为:7164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日(股)
张炳文     董事长                 50000
黄振汉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0
林天富     副董事长               50000
邵伯田     董事                   50000
吴一波     董事                       0
梁泳治     董事                       0
李凡       董事                   50000
李佐淇     监事长                     0
涂剑义     监事                       0
黄兰根     监事                    9000

本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

 五、重要事项

1.本公司1995年2月15日日开临时股东大会,专题讨论并投票通过了本公司本年度配
股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本公司于1995年5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同时公布了配股说明书,本期内配股工作已完成.
2.本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于1995年5月18日在新都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 大会审议
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章程等议案,并于1995年6月
20日实施了每10股送1.1元现金的分红方案.
3.本公司于1996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提出1995年度利润预分方案为每股股息0.05
元,以红股派发,即二十股送一股.
4.本公司于1995年10月从银行贷款2400万美元, 用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及新业务的
开展.
5.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有关联企业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资全    本公司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新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万港元      100%           酒店管理及投资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
本翁司财务报告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刘金登、注册会计师朱子武审
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审报字[1996]第D241号).
2.财务报表(附后)
3.财务报表附注(摘要)
附注1.公司的一般情况
本公司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739号
文批准,于1993年6月24日成立,领取工商外企字合粤深字10148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00,000.00元,1994年1月3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公司
发行A股274,022,370.00股,公司普通A股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主要的经营业务包括:经营酒店、商场、餐厅以及酒店附设的车队、 康乐设
施.
目前的企业结构如下:
拥有全资及控股的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HKD)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新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1,000,000,00     100%   酒店管理及投资
附往2.重要会计政策
(1)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直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将公司内投资,内部往来、存货购销及其利润等全部抵销
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帐原则,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外币换算:
本公司以港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记帐汇率和帐面汇率均
采用当月一日国家外汇牌价.年末按国家牌价对货币性项目进行调整,所实现的汇兑
损益已列入本年损益.
本年编制折合人民币财务报表时,所产生的"货币换算差额"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未分
配利润"项目之前.
(6)存货计价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按
一次摊销法摊销.
各类存货盘盈、盘亏、报废、结转营业费用处理.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母公司对附属公司(持股50%以上者对其存在控制者)按权益法合并编取会计报表.
(8)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a.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b.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 并按各类固定资产宾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
扣除残值制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0年         20%          1.6%
电子设备           8年         10%        11.25%
运输工具           8年         10%        11.25%
其他设备          12年         10%          7.5%

经公司董事会1995年10月29日决议, 公司从本年度起将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折
旧年限由原来的30年延长至5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则不变,由于此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影响,使本年度折旧费用相应减少人民由776万元.
(9)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a.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b.韩国餐厅装修费按8年摊销
根据1995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于1996 年度起将所有递延资产的摊销
年限从原来的5年延长至8年,但本年仍按5年计算各项递延资产的摊销销(B项除外).
(10)收入实现条件:
服务销售:以服务已经提供,收取款项的证据已经取得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11)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长张炳文先生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1995 年度利润分配做如下建议
:1995年度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是:法定盈余公积金10%;公益金5%; 分红准备金拟按
每20股派送红股1股计13,701,118.00元;其余全额转为任意盈余公积金.
(12)税项:
流转税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10%,城建维护附加税1%,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
(本年处于应税区)
(13)坏帐准备:
按年末应收帐款、预付贷款、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的1%提取坏帐准备./
附注3.短期投资

类别                1995.12.31        1994.12.31
                      RMB                RMB
短期合作经营投资    48,669,017.00    49,004,257.07
附汪4.应收帐款
帐龄                1995.12.31         1994.12.31
                       RMB                 RMB
1年以内             5,301,054.30       2,664,663.81
1至2年                205,778.96         418,367.32
2至3年              2,903,871.00      10,995,038.12
合 计               8,410,704.26      14,078,069.25
附注5.其他应收款
帐龄                1995.12,31        1994.12.31
                        RMB              RMB
1年以内            40,146,391.85      33,339,399.06
1至2年              3,520,183.21       1,118,100.25
2至3年                   --            1,011,366.00
合计               43,666,575.06      35,468,865,31
附注6.长期投资
被投资项目名称                     1995.12.31              1994.12.31
                  投资金额   权益增减      期末金额            RMB
                    RMB         RMB           RMB
北京利生体    60,000,000.00  30,000,000.00  90,000,000.00  60,000,000.00
体育用品中心
华厦乐园         300,000.00       --           300,000.00     300,000.00
北京城市广场         --      19,763,330.40  19,763,330.40        --
合计          60,300,000.00  49,783,330.40 110,063,330.40  60,300,000,00

附注7.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

项目           1994.12.31     本期增加本       本期减少      1995.12.31
                  RMB             RMB           RMB             RMB
资本公积金  196,792,171.06   33,033,555.00  3,626,421.64  226,199,304.42
其中:资产评
 估增值     118,563,607.43       --             --        118,563,607.43
   股票溢价  76,465,320.01   33,033,555.00  3,626,421.64  105,872,453.37
  接受捐用资产1,763,243.62       --             --          1,763,243.62
  盈余公积金 11,110,111.54   14,828,462.75      --         41,998,675.29
其中:
 法定盈余公积金18,780,141.70  2,852,985.08      --         21,633,099.78
 任意盈余公积金      --      10,549,025.63      --         10,549,025.63
 盈余公益金     8,390,070.84  1,426,479.04      --          9,816,549.88
 未分配利润          --      28,529,580.75  28,529,580.75      --
合 计       223,962,383.60   76,391,598.50  32,156,002.39 268,197,979.71

说明:
(1)资本公积中股票溢价增加是因为本年度公司按每股¥2.50元溢价配售普通A股22,
022,370.00股而增加的,减少是此次配股的费用.
(2)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金及盈余公益金增加均是根据预分方案而相应提
取增加的.
附注8.投资收益

项目                   1995年                 1994年
                        RMB                    RMB
股票投资收益         13,194,142.07              --
非控股公司分来利润    8,609,851.07        29,560,243.17
合计                 21,803,993.14        29,560,243.1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