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SHEN ZHEN CENTURY PLAZA H0TEL C0.,LTD 2.注册地址:深圳市春风路一号 办公地址:新都酒店403室 邮政编码:518001, 公司法定代表:张炳文 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证券事务部 电话:2320888-382 传真:2334060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5836 17271 -8.31% 净利润(万元) 2853 4724 -39.61% 总资产(万元) 83355 75843 9.90% 股东权益(万元)(注1) 52164 44096 18.30% 每股收益(元) 0.10 0.15 -33.33% 每股净资产(注2) 1.90 1.75 8.57% 净资产收益率(%) 5.47 10.71% -48.93% 股东权益比率(%) 62.58% 58.14% 7.64% (注1)1995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港币:57226万元 (注2)1995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港币:2.09元 三、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1995年由于本公司所属之新都酒店进行装修翻新工程,酒店经营受到很大的影响, 而长期投资项目为在建工程,未能对本年度溢利作出贡献,在此情况下, 本公司管理 层积极进取,及时调整经营及投资策略,发展短期合作项目, 其产生的利润在一定程 度上弥补了酒店经营之不足.199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36万元,实现税后利润 2853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为804万元,投资收益为2180万元. 2.1995年本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度下降39%,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之主营业酒店经营利润 下降,由于1994年下半年开始的酒店装修工程,1995年上半年进入高峰期, 给经营带 来诸多不便,加之国家经济的宏规调控及香港经济处于低谷 ,使得旅游业继续疲软, 故本报告期内是本酒店经营极为艰辛的一段时间. 此外,本公司北京投资之王府井项目,由于地处王府井大街,施工受国庆、 世界妇女 大会等大型活动的影响,交楼期有所推迟,尽管按合同本公司可从发展商获得每天5 .4万元的赔偿,但其对本期利润的贡献仍比预测为低. 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曾向全体股东按10配3的比例进行配股,计划配股7560万股,实 际认购2202.237万股,实际共集资金5300万元,占配股计划集资额的28%,根据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董事会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额,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几个项目中调整资 金,故经董事会决议配股资金运用如下: 韩国餐厅,投资1000万元,现该餐厅已进入运营之中; 新都酒店装修改造,投入2000万元(其它为自筹资金)改造工程已全面完工. 偿还银行贷款2300万元.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 股东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比例 年末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a.发起人股份 21000 83.33% 21800 79.55% 其中: 外资法人股 8400 33.33% 8800 32.11% 境内法人股 12600 50.00% 13000 47.44% 6.内部职工股 20.9 0.08% 20.9 0.08% c.*其它 142.237 0.5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21020.9 83.42% 21963.137 80.15% (二)已流通股份 A股 4179.1 16.58% 5439.1 19.85% (三)股份总计 25200 27402.237 *其它指社会公众认购的法人股转配部份的股票 (2)本期内曾对全体股东按10配3股比例配股,实际认购2202.237万股,故使股本倩况 有所变动. (3)截止199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主要股东名单 持股数 占股份总数 1.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65,000,000 23.72% 2.(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55.500,000 20.25% 3.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32.500,000 11.86% 4.(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32,500,000 11.86% 5.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32,500,000 11.86% 6.投资咨询 3,514,240 1.28% 7.唐玉石 1,490,800 0.54% 8.何亚伟 1,378,900 0.50% 9.盛兰贵 1,250,000 0.46% 10.肖姣利 1,093,054 0.40% 本期内股东总数为:7164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日(股) 张炳文 董事长 50000 黄振汉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0 林天富 副董事长 50000 邵伯田 董事 50000 吴一波 董事 0 梁泳治 董事 0 李凡 董事 50000 李佐淇 监事长 0 涂剑义 监事 0 黄兰根 监事 9000 本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 五、重要事项 1.本公司1995年2月15日日开临时股东大会,专题讨论并投票通过了本公司本年度配 股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本公司于1995年5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同时公布了配股说明书,本期内配股工作已完成. 2.本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于1995年5月18日在新都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 大会审议 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章程等议案,并于1995年6月 20日实施了每10股送1.1元现金的分红方案. 3.本公司于1996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提出1995年度利润预分方案为每股股息0.05 元,以红股派发,即二十股送一股. 4.本公司于1995年10月从银行贷款2400万美元, 用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及新业务的 开展. 5.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有关联企业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资全 本公司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新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万港元 100% 酒店管理及投资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 本翁司财务报告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刘金登、注册会计师朱子武审 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审报字[1996]第D241号). 2.财务报表(附后) 3.财务报表附注(摘要) 附注1.公司的一般情况 本公司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739号 文批准,于1993年6月24日成立,领取工商外企字合粤深字10148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00,000.00元,1994年1月3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公司 发行A股274,022,370.00股,公司普通A股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主要的经营业务包括:经营酒店、商场、餐厅以及酒店附设的车队、 康乐设 施. 目前的企业结构如下: 拥有全资及控股的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HKD)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新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1,000,000,00 100% 酒店管理及投资 附往2.重要会计政策 (1)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直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将公司内投资,内部往来、存货购销及其利润等全部抵销 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帐原则,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外币换算: 本公司以港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记帐汇率和帐面汇率均 采用当月一日国家外汇牌价.年末按国家牌价对货币性项目进行调整,所实现的汇兑 损益已列入本年损益. 本年编制折合人民币财务报表时,所产生的"货币换算差额"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未分 配利润"项目之前. (6)存货计价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按 一次摊销法摊销. 各类存货盘盈、盘亏、报废、结转营业费用处理.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母公司对附属公司(持股50%以上者对其存在控制者)按权益法合并编取会计报表. (8)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a.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b.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 并按各类固定资产宾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 扣除残值制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0年 20% 1.6% 电子设备 8年 10% 11.25% 运输工具 8年 10% 11.25% 其他设备 12年 10% 7.5% 经公司董事会1995年10月29日决议, 公司从本年度起将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折 旧年限由原来的30年延长至5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则不变,由于此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影响,使本年度折旧费用相应减少人民由776万元. (9)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a.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b.韩国餐厅装修费按8年摊销 根据1995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于1996 年度起将所有递延资产的摊销 年限从原来的5年延长至8年,但本年仍按5年计算各项递延资产的摊销销(B项除外). (10)收入实现条件: 服务销售:以服务已经提供,收取款项的证据已经取得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11)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长张炳文先生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1995 年度利润分配做如下建议 :1995年度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是:法定盈余公积金10%;公益金5%; 分红准备金拟按 每20股派送红股1股计13,701,118.00元;其余全额转为任意盈余公积金. (12)税项: 流转税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10%,城建维护附加税1%,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 (本年处于应税区) (13)坏帐准备: 按年末应收帐款、预付贷款、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的1%提取坏帐准备./ 附注3.短期投资 类别 1995.12.31 1994.12.31 RMB RMB 短期合作经营投资 48,669,017.00 49,004,257.07 附汪4.应收帐款 帐龄 1995.12.31 1994.12.31 RMB RMB 1年以内 5,301,054.30 2,664,663.81 1至2年 205,778.96 418,367.32 2至3年 2,903,871.00 10,995,038.12 合 计 8,410,704.26 14,078,069.25 附注5.其他应收款 帐龄 1995.12,31 1994.12.31 RMB RMB 1年以内 40,146,391.85 33,339,399.06 1至2年 3,520,183.21 1,118,100.25 2至3年 -- 1,011,366.00 合计 43,666,575.06 35,468,865,31 附注6.长期投资 被投资项目名称 1995.12.31 1994.12.31 投资金额 权益增减 期末金额 RMB RMB RMB RMB 北京利生体 60,000,000.00 30,000,000.00 90,000,000.00 60,000,000.00 体育用品中心 华厦乐园 300,000.00 -- 300,000.00 300,000.00 北京城市广场 -- 19,763,330.40 19,763,330.40 -- 合计 60,300,000.00 49,783,330.40 110,063,330.40 60,300,000,00 附注7.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 项目 1994.12.31 本期增加本 本期减少 1995.12.31 RMB RMB RMB RMB 资本公积金 196,792,171.06 33,033,555.00 3,626,421.64 226,199,304.42 其中:资产评 估增值 118,563,607.43 -- -- 118,563,607.43 股票溢价 76,465,320.01 33,033,555.00 3,626,421.64 105,872,453.37 接受捐用资产1,763,243.62 -- -- 1,763,243.62 盈余公积金 11,110,111.54 14,828,462.75 -- 41,998,675.29 其中: 法定盈余公积金18,780,141.70 2,852,985.08 -- 21,633,099.78 任意盈余公积金 -- 10,549,025.63 -- 10,549,025.63 盈余公益金 8,390,070.84 1,426,479.04 -- 9,816,549.88 未分配利润 -- 28,529,580.75 28,529,580.75 -- 合 计 223,962,383.60 76,391,598.50 32,156,002.39 268,197,979.71 说明: (1)资本公积中股票溢价增加是因为本年度公司按每股¥2.50元溢价配售普通A股22, 022,370.00股而增加的,减少是此次配股的费用. (2)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金及盈余公益金增加均是根据预分方案而相应提 取增加的. 附注8.投资收益 项目 1995年 1994年 RMB RMB 股票投资收益 13,194,142.07 -- 非控股公司分来利润 8,609,851.07 29,560,243.17 合计 21,803,993.14 29,560,243.1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