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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6-17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7-05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
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5:00
至2017年6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
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云飞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6月1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人,代表
股份300,502,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4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299,566,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004%。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935,8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
93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
6、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0,485,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
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047%;反对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提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0,359,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5%;反对
14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5%;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403%;反对14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5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
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5,709,1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
1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43%;反对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提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0,486,9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
1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43%;反对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任利光、龚牧龙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