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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9-053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
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
月15日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
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许军利先生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
股份289,580,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7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289,510,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29%。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16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6%。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69,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79,0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43%;反对1,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78,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
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68%;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78,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
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68%;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程凤、王波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